高天賜批政府工會法方案掣肘多 令工會連一般社團都不如

政府建議保安部隊和公務員不適於「工會法」。(資料圖片)

勞工局正就「工會法」諮詢文本進行公開諮詢,諮詢期至今年12月14日止。曾12度向立法會提交「工會法」法案,結果全被否決的議員高天賜直言,今次政府提出的諮詢文本,與他期望存在很大的落差,方案對工會運作存在諸多掣肘,工會獨立性和自由性嚴重受影響,令工會連一般社團都不如;工會法把保安部隊人員和公務員排除在外,做法非常不公平;當局建議對工會加入國際組織或參與活動進行監察,更是把工會活動與政治掛鈎,他憂慮若按相關方案,日後政府部門可向工會施壓,阻礙工會協助僱員向僱主索償。

高天賜

政府方案對工會「管太多」

自2005年起,高天賜屢次向立法會提交「工會法」法案,不過每次都無功而還。日前勞工局突然公佈「工會法」諮詢文本,內容包括工會適用範圍,工會的設立、登記程序、類型、據位人或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權利與義務、經費取得及使用,以及對僱員組織及參加工會活動的保障等作出規範。

對於勞工局的「工會法」諮詢文本,高天賜直言:「如果日後你入咗佢個圈(跟循文本執行),(工會)根本做唔到嘢,政府管你好多樣嘢。」他舉例,文本建議政府對工會的經費來源或使用情況作出監督。高天賜質疑,「我只係做工會工作,又無收取政府資助,點解你(政府)要管我工會盤數呢?」按當局的文本,一般社團的獨立性和自由度都比工會更大,政府建議監管工會的財政,令工會沒有了獨立性。

工會法把保安部隊和公務員排除在外

「工會法」的適用範圍方面,文本建議軍事化人員和公務人員在組織和參加工會,又或行使工會的權利方面訂定有別於一般僱員的規定,即根據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不應參加任何政治或工會性質的團體或由該等團體開展的任何活動。高天賜認為把保安部隊人員和公務員排除在外,做法非常不公平,形容是「無可能嘅事!」

他又指葡國的紀律部隊是有工會的,葡國也有很多公務人員工會,他不明白政府為何要參考新加坡和台灣的經驗作為依據?新加坡和台灣是一個很特別的國家和地區,澳門的法律歷史淵源來自於葡萄牙法律制度,他質疑為何政府不參考葡國的經驗制訂「工會法」呢?

諮詢文本亦沒有回應集體談判權,沒有提及工會的法律代表性,若按政府今次提出的方案,他憂慮日後政府部門,例如財政局、勞工局可以向工會施加無形壓力,阻礙工會協助僱員向僱主或企業索償。

工會同國際組織聯繫要睇國家安全?

諮詢文提到,關於制定「工會法」的事宜,特區政府遵循的指導原則,包括應遵循《基本法》、維護和諧勞資關係、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3原則。其中在遵循《基本法》方面,特別提到:「《基本法》第 27 條已明確規定澳門居民享有結社、組織和參加工會等權利和自由,在訂立「工會法」這套制度時,特區政府必定嚴格遵循《基本法》的規定,確保在維護國家安全與本澳社會的和諧穩定前提下有序開展相關立法工作。」

諮詢文本在工會的權利與義務方面,為避免工會參與偏離其宗旨的國際組織或活動,甚至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建議未來政府對工會加入國際組織或參與相關組織的活動的情況進行監察。高天賜反對把工會活動與政治掛鈎,他表示,一個工會必須要有獨立性,如果工會運作會受到政府諸多的掣肘,「成立工會都無乜意思」。澳門回歸逾20年,和國際組織保持密切的聯繫,很多國際組織協議,都引伸到澳門,政府相關建議是嚴重影響工會的獨立性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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