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明年新設藥監局 疾控制中心將升為廳級部門

張永春(中)及羅奕龍(左)介紹有關內容

行政會昨(21)日完成《藥物監督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簡稱藥監局)行政法規草案,明年起將新設藥監局,負責研究、統籌、協調及落實澳門特區藥物監督管理範疇。另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11月15日第81/99 / M號法令》行政法規草案,將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設為廳級部門,其下設傳染病防控處和健康促進處兩個處級單位,做好傳染病防控工作,以及配合衛生局的重整。

新設藥監局

行政會昨召開發布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會議結果。

考慮到本澳的藥業活動監管範圍廣泛,為了配合執行《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實施小型醫療器械註冊制度,協調和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惠澳政策措施中有關藥物監督管理方面的各項工作,以及未來將完善西藥藥事活動及註冊法規等,為此將會設立藥監局,負責研究、統籌、協調及落實澳門特區藥物監督管理範疇,尤其包括中藥在內的藥事活動、藥物註冊管理,以及藥劑專業活動的政策,並推動制定和完善小型醫療器械的註冊管理制度及依法進行審批。藥監局由1名局長及兩名副局長領導,下設5廳6處,包括:規劃及質量管理廳、准照及稽查廳(下設准照處及稽查處)、註冊廳(下設中藥處和化學藥及器械處)、監測廳、藥物檢驗廳(下設檢驗服務處)及行政及財政處。藥監局的人員編制為105人,部分工作人員由衛生局藥物事務廳轉入,其餘人員會分階段聘請。至於正副局長人選,張永春未有透露。

疾控制中心升格為廳

《修改11月15日第81/99 / M號法令》行政法規草案,主要修改內容包括:將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設為廳級部門,其下設傳染病防控處和健康促進處兩個處級單位。同時,增設中醫服務發展廳,以配合和規範中醫發展策略,促進中醫服務在社區的普及應用。按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規定,調整醫學專科學院的職權,明確負責醫學專業培訓和專科醫生資格認可,以及組織、統籌和監督醫學專科培訓,並享有學術及教學自主。同時,設立護理專科委員會,負責護理專科培訓和相關資格認可,以及組織,統籌和監督護理專科培訓之工作。

還建議新增衛生局的職責,包括推動公共或私人領域的醫療服務提供者之間傳送與健康有關的個人資料,透過電子健康紀錄平台處理有關資料,以配合智慧醫療及大數據應用的發展策略和趨勢。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現有的個人健康紀錄系統約有3.8萬名用戶,新的電子健康紀錄平台將會進一步簡化病人在不同醫療機構中的病歷或檢查項目查閱,由病人授權醫生即可查閣。

上述兩項行政法規草案建議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擴大繳納行車稅方式

另外,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8 月12日第16/96 / M號法律《車輛使用牌照稅》》法案,法案建議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建議對《規章》進行修訂,刪除關於領取及張貼行車稅圈的規定。此外,特區政府計劃擴大繳納行車稅的方式,除現有的政府和銀行服務櫃枱,自助服務機及交通事務局網站等繳納方式外,在法案生效的同時,會於一戶通推出「我的車輛」功能和「行車稅繳納服務」,市民可以在一戶通透過「我的車輛」功能以個人身份綁定自己的車輛,之後毋須每次再輸入任何個人資料,可於一戶通內直接選擇自己的車輛繳納行車稅,以配合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的政策,進一步便利市民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

特區公報擬明年取消紙本印刷

行政會還完成了討論《修改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法律草案,規定《公報》由印刷方式改為以電子方式出版;對於因印務局資訊系統出現故障而無法於當日出版《公報》的情況,規定可以印刷的方式出版。同時,法案廢止公共實體及特許企業必須訂購及傳閱紙本《公報》的規定。建議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行政會完成討論第3批不動產的評定

另一方面,行政會完成討論《第3批不動產的評定》行政法規草案,對本澳12個不動產項目作出評定,其中7項定為紀念物,4項定為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1項定為建築群類別。

紀念物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
澳門高園街的大坑遺跡得勝斜路55號房屋
聖保祿學院遺址,包括:位於澳門大三巴斜巷學院建築遺跡、澳門茨林圍的圍牆遺跡、澳門蔡記里的圍牆遺跡加思欄後新馬路2號房屋,並為其設置一緩衝區
澳門橋巷7號石敢當行臺,並為其設置一緩衝區澳門老人院前地17-21號仁慈堂安老院
鄰近路環九澳聖母馬路的三聖廟,並為其設置一緩衝區路環九澳聖母馬路239號九澳聖母村(七苦聖母小堂)
澳門媽閣廟前地的一號碼頭 
氹仔盧伯德圓形地的原氹仔碼頭舊址 
路環碼頭前地的路環碼頭 

此外,九澳聖母村原癫瘋院舍及康樂室舊址被評定為建築群類別,並為其設置一緩衝區。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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