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奕龍強調新指引無違反自願可選擇原則
當局日前發出指引,要求未接種新冠疫苗的兩類僱員須至少每隔7天進行核檢,行政公職局前(14)日亦發出指引,要求所有公務員進入工作場所需遵守衛生局指引。市民批評衛生局相關指引是變相「迫針」,衛生局局長羅奕龍昨日回應表示,新指引沒有違反自願可選擇原則,不想打疫苗可做定期核檢,「這好明顯有一個選擇」,強調新指引不是強迫性措施,又指疫苗政策、出入境政策、工作環境安全政策等每一個防疫政策「將佢撈埋一齊講」就會亂,希望大家清楚每一個政策有其目標,衛生局的目的便是符合每一個公眾的利益,重申機構可根據自身情況推行(新指引)。
羅奕龍昨日出席「優化離島醫院醫療服務模式研究」記者會上強調,新指引並非強制或限制性措施,絕對沒有違反接種新冠疫苗的自願及可選擇原則,工作人員若不能夠或不願意接種疫苗,可選擇做定期核檢作為替代,並重申當局沒有限制僱員上班,僱員只是有責任保護工作環境以及服務對象安全。
他又指,新指引不可能包含各行業的不同情況作具體安排,具體執行細節由公共或私人實體根據實際情況去落實或規範。聽到有機構不接受員工定期核檢,一定要接種疫苗,他認為是機構理解有問題,澄清絕對不可以這樣做,否則有違自願原則。
有記者問及,當局給予「疫苗」或「核檢」兩種選擇,是否仍沒有違反自願選擇原則,羅奕龍回應表示,很多人不經意將概念「撈埋咗」,「自願可選擇」是疫苗接種原則,換言之「有疫苗接種以外的替代方案(核檢)已經冇違背自願原則」,但工作人員有保障服務對象、工作環境安全的責任,重申這是兩件事,自願可選擇並非意味「唔服務對象,唔理工作環境安全」。
不能代替其他機構回答付費問題
另外,有記者問及當局推出新指引,「點解唔畀少少路讓市民行」,沒有接種疫苗需每7天進行核檢,為何還要自費?羅奕龍回應表示,這是針對防疫措施,制定出原則性指引,具體應由誰付費,這要與各個實體機構商議,衛生局不能代替所有機構、部門,「如果係得嘅話就寫埋喺(指引)度」,強調他不能代替其他部門或私人企業回答該問題。
記者追問,當局已推出「免費核檢」服務,這應屬於衛生局權限。他回應表示,這是兩種完全不同情況,該服務針對出現新冠症狀的市民,當局希望他能多做檢測,又舉例指「點解澳門居民第一次住隔離酒店係免費,其他人士住酒店唔係免費」,稱「你哋嘅問題似乎係啱嘅,但好明顯係兩件事情」,強調當局針對不同人群有不同的財政資助政策,重申當局為重點人群提供免費檢測。
衛生局可滿足10萬僱員定期核檢
衛生局稱,目前本澳20至60歲人士為主的工薪階層,當中超過三分二已接種疫苗,截至昨日疫苗接種率為67.7%,目前 18個疫苗接種站可提供逾1萬個接種名額;7個常規核檢站每日最多提供 3.5萬人次名額,剩餘約有10萬工薪階層人士即便每7天做1次核檢,均可滿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