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指引」被指「迫針」 強制公僕教職工接種疫苗惹民憤

行政長官賀一誠曾多次重申不會迫居民接種疫苗,接種疫苗需在自願和有選擇情況下進行,惟前日衛生局發出新防疫指引,要求所有工作時須接觸服務對象,或與其他人共處密閉空間的工作人員,需要接種新冠疫苗或核酸檢測,消息一出社會批評聲音此起彼落,認為當局變相是「迫針」,居民根本「無得揀」。昨日行政公職局隨即發出指引,要求由本月27日起,所有公務人員進入工作場所須出示接種疫苗的證明,或7日內核檢陰性證明,不過持不宜接種疫苗醫生紙者,可豁免核檢費用。教青局非高等教育廳廳長黃嘉祺則透露,正與學校及教育團體溝通操作細節及聽取意見,又稱「若防疫指引出了必須跟隨」,教育界會配合特區政府防疫政策,做好相關工作。政府「迫針」行為,更引來不少社會人士的「聲討」,批評當局做法不科學,激化居民對接種疫苗的牴觸情緒,促請政府三思而後行。

所有公務員9.27起返工須出示疫苗接種證明

行政公職局昨向所有公共部門發出指引,要求由本月27日起,所有公務人員須按照衛生局發出的指引,進入工作場所須出示接種疫苗的證明,或7日內核檢陰性證明,持不宜接種疫苗醫生紙者,可豁免核檢費用。因未能出示上述證明而缺席上班者,有關缺勤視為不合理缺勤。有公務員認為措施公佈倉促,感覺是被迫打針,也有公務員擔心副作用,又質疑當局違反了「接種疫苗須自願性」的原則。

不適接種疫苗者須出示核檢證明

行政公職局的指引中表示,為有效減少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傳播的風險,作為提供公共服務的公務人員,有責任配合衛生當局的防疫措施,盡快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以保障自身、家人及公眾的身體健康。於2021年9月27日起,所有公務人員進入工作場所,須出示已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證明,或出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7天內結果為陰性的證明。因未能出示上述證明而缺席上班者,有關的缺勤視為不合理缺勤。

指引又提到,公務人員的核酸檢測應在非辦公時間進行,持有因健康狀況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生證明者,可豁免進行核酸檢測的費用。有意接種疫苗者可透過網址新冠病毒疫苗預約注射系統 (ssm.gov.mo)或掃描二維碼登入衛生局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預約系統進行預約。按預約時間到各接種點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者,適用《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135條第3款的規定,即前往接種地點以及返回部門所需的時間視為合理缺勤。若需要了解有關疫苗及預約接種的詳情,可瀏覽新冠病毒疫苗資訊專頁。

公務員批措施猶如「迫針」令人反感

有公務員反映,是從媒體得知消息,事前並沒有收到任何通知,認為措施公佈倉促,感覺是被迫打針,因為7天做1次核檢太麻煩,只能預約接種疫苗,希望當局日後盡早公布消息,讓公務員有時間準備。有已完成接種2劑新冠疫苗的公務員表示,部分未接種疫苗的同事在知道消息後紛紛預約接種,她對今次政府做法很反感,認為與「迫針」無異,違反了政府承諾接種疫苗須自願性的原則。

免費核檢不能用作通關

有見相關指引在公務員間引起較大迴響,公職局深夜再發出補充說明,介紹取得「不適合接種新冠疫苗醫生證明」流程,並稱公務員可預約在4個地點作免費核酸檢測,該檢測結果只作上班證明,不能作通關用途。

公職局表示,要取得「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生證明」,公務員應預約在山頂醫院、各衛生中心及衛生站,及其他疫苗接種站(除科大醫院外)接種疫苗,按時到接種站並經醫生臨床評估屬暫緩或不能接種疫苗者,才可獲發相應的醫生證明書。

經評估暫緩或不能接種疫苗的人士,可經過以下鏈接預約免費進行病毒核酸檢測(https://app.ssm.gov.mo/certifiedunvaccinaternabook),檢測地點可選擇澳門綜藝館核酸檢測站、北安客運碼頭核酸檢測站、澳門機場、仁伯爵綜合醫院核酸站。已接受病毒核酸檢測者可通過以下連結查詢檢測結果(https://app.ssm.gov.mo/aptrtchecker)。檢測結果僅用作上班證明,不會在健康碼上顯示,亦不能作通關用途。

否認公務員上班新指引違背自願接種原則

公職局強調,指引是經諮詢衛生局意見,沒有違背特區政府對疫苗接種的自願性和可選擇性原則,若公務員不願接種疫苗,仍可選擇出示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公務員是公共服務的提供者,經常與市民和外來人士接觸,應積極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至於孕婦接種疫苗問題,公職局稱,按照衛生局意見,孕婦除非前往高風險地區,否則在感染風險不是很高的情況下應暫緩接種;另外,準備或正計劃生育的人士,可接種疫苗;懷孕的公務員經醫生臨床評估,取得不適合接種的證明後,仍需接受核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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