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與澳門一體化高水準開放的新體系

根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的內容, 合作構建與澳門一體化高水準開放的新體系。
貨物「一線」放開、「二線」管住。「一線」放開方面,對合作區與澳門之間經「一線」進出的貨物(過境合作區貨物除外)繼續實施備案管理,進一步簡化申報程式和要素。研究調整橫琴不予免(保)稅貨物清單政策,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不予免(保)稅的貨物及物品外,其他貨物及物品免(保)稅進入。「二線」管住方面,從合作區經「二線」進入內地的免(保)稅貨物,按照進口貨物有關規定辦理海關手續,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對合作區內企業生產的不含進口料件或者含進口料件在合作區加工增值達到或超過30%的貨物,經「二線」進入內地免征進口關稅。從內地經「二線」進入合作區的有關貨物視同出口,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涉及出口關稅應稅商品的徵收出口關稅,並根據需要辦理海關手續。研究調整適用退稅政策的貨物範圍,實行負面清單管理。
人員進出高度便利。「一線」在雙方協商一致且確保安全基礎上,積極推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不斷提升通關便利化水準,嚴格實施衛生檢疫和出入境邊防檢查,對出入境人員攜帶的行李依法實施監管。加快推進澳門大學橫琴校區與橫琴口岸的專用通道建設,探索在澳門大學橫琴校區與合作區之間建設新型智慧化口岸,高度便利澳門大學師生進出合作區。「二線」對人員進出不作限制,對合作區經「二線」進入內地的物品,研究制定相適應的稅收政策,按規定進行監管。
創新跨境金融管理。加強合作區金融市場與澳門、香港離岸金融市場的聯動,探索構建電子圍網系統,推動合作區金融市場率先高度開放。按照國家統籌規劃、服務實體、風險可控、分步推進原則,在合作區內探索跨境資本自由流入流出和推進資本專案可兌換。指導銀行提升金融服務水準,進一步推動跨境電商等新型國際貿易結算便利化,實現銀行真實性審核從事前審查轉為事後核查。在跨境直接投資交易環節,按照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模式簡化管理,提高兌換環節登記和兌換便利性,探索適應市場需求新形態的跨境投資管理。在跨境融資領域,探索建立新的外債管理體制,試點合併交易環節外債管理框架,完善企業發行外債備案登記制管理,全面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穩步擴大跨境資產轉讓範圍,提升外債資金匯兌便利化水準。支援符合一定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根據實際融資需要自主借用外債,逐步實現合作區非金融企業外債項下完全可兌換。在跨境證券投融資領域,重點服務實體經濟投融資需求,扶持合作區具有特色和比較優勢的產業發展,並在境外上市、發債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援,簡化匯兌管理。
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場准入制度。實施市場准入承諾即入制,嚴格落實「非禁即入」,在「管得住」前提下,對具有強制性標準的領域,原則上取消許可和審批,建立健全備案制度,市場主體承諾符合相關要求並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備案,即可開展投資經營活動。不斷放寬各類投資者在合作區開展投資貿易的資質要求、持股比例、行業准入等限制。制定出臺合作區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建立與澳門銜接、國際接軌的監管標準和規範制度。
促進國際互聯網資料跨境安全有序流動。在國家資料跨境傳輸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開展資料跨境傳輸安全管理試點,研究建設固網接入國際互聯網的綠色通道,探索形成既能便利資料流程動又能保障安全的機制。支持珠海、澳門相關高校、科研機構在確保個人資訊和重要資料安全前提下,實現科學研究資料跨境互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