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春:完善與職務犯罪相關的刑事法律制度

昨日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特區政府將參照《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規定,完善與職務犯罪相關的刑事法律制度,對利用職權非法獲取利益的領導主管人員有效追究其刑事責任,使相關的刑事法律制度真正起到打擊及阻嚇的作用。

議員蘇嘉豪就13年前非凡航空借貸2億多元事件提出口頭質詢,他批評,自從廉政公署於2020年9月17日發表關於工商業發展基金向非凡航空發放借貸援助的調查報告》後,至今沒有任何官員為特區庫房龐大損失而承擔任何責任,該事件是特區問責制度缺陷傷害公共利益的典型案例。另4年前的「天鴿」天災人禍後,政府承諾改進高官問責制度以回應民憤,於2018年11月完成圍繞完善官員紀律和離職退休制度的報告,但現屆政府推倒有關內容,宣稱應要全面梳理官員的權利義務及紀律制度,並預計於2020年內提出建議方案;後來轉而提出應先就不同層級行政組織的法定職權、行政授權制度等提出建議方案,作為改進問責制度的基礎,又預計今年內起草官員問責的法律法規;結果磋跎4年過後,問責制度改革依然原地踏步,質疑政府何時兌現承諾,正式實行高官問責制度改革。

將完善與職務犯罪相關的刑事法律制度

張永春表示,非凡事件雖然造成特區政府嚴重的財產損失,但是並不屬第28/91/M號法令所指因行政當局或其工作人員實施民事侵權行為而向市民作出賠償的情況,因此行政當局無法適用該法第5條有關求償權的規定。特區政府將參照《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規定,完善與職務犯罪相關的刑事法律制度,對利用職權非法獲取利益的領導主管人員有效追究其刑事責任,使相關的刑事法律制度真正起到打擊及阻嚇的作用。 他續指,去年廉政公署公佈有關非凡航空事件的調查報告後,行政長官指示特區政府各公共基金認真研究廉署的調查報告,對照報告揭示的問題及提出的建議,全面檢討自身工作,並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改善和防範措施。今年特區政府重點檢討公共基金的運作,以“專業歸口”為方向調整各基金的職能,避免對同一資助項目的重複申請,嚴格審查資助的條件並加強後續的監督,健全完善同公共基金有關的制度和法規,另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正制定基金的審批、監管、追蹤、跟進制度,相信有助規範運作,避免再出現類似事件,確保公帑依法得到合理及妥善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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