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確診 當局劃三廈一街為紅碼區 緊鄰5廈為黃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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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昨日接獲珠海消息,指2名澳門居民在珠海檢測結果為陽性且已入境澳門,應變協調中心隨即開展一系列防疫措施,最終確定兩名居民及其子女全部感染Delta變種病毒。當局宣佈進入即時預防狀態,啟動民防架構及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管理機制,將美連大廈、輝信大廈、建安樓三幢樓宇,及義字街的相連街舖和榮發大廈實施健康碼紅碼管制,鄰近的勝連大廈、泉昌樓、和興大廈、華強大廈和健強大廈五座樓宇實施健康碼黃碼管制。同時,當局將於今(4)日上午9時開始啟動全民核酸檢測計劃,24小時運作,預計3天內完成全澳市民的檢測。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於昨日應變協調中心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特區政府通過與內地的聯防聯控機制,接獲珠海衛生部門昨日通報,2名澳門居民8月2日在珠海進行的檢測結果為陽性。衛生局為這2名居民和其2名子女進行核酸檢測,均呈陽性。就此,特區政府即時採取進一步措施,包括:即時啟動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管理機制;8月3日下午3時30分起,所有從澳門出境人士,必須持有24小時核酸陰性證明,但在今(4)日凌晨1時起進一步收緊,改為由今(4)日6時起,除保障珠澳兩地正常生產生活的跨境貨車司機外,經粵澳口岸出入境人員需持1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按照行政長官批示,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的評估,宣佈澳門特別行政區於2021年8月3日下午3時30分起進入即時預防狀態;全澳5個核酸檢測站即時起24小時開放。所有澳門居民如果出現不適,如喉嚨痛、咳嗽、發燒等症狀,請盡快求診,並做好個人衛生措施,出外戴好口罩。

此外,應變中心重申北安碼頭、綜藝館、鏡湖醫院、工人體育館和科大醫院的5間核酸站今晚通宵運作,採樣後四至六小時可出結果。

當局列三大廈及義字街一帶為紅碼區 五大廈為黃碼區

應變協調中心昨晚於紅碼區外街頭召開記者招待會,協調中心表示,由於今天本澳出現了4宗確診個案,因此應變協調中心已按照原來分區分級精準防控方案,迅速地根據風險高低的程度,而採取封閉和管控應對措施。當局將繼續研判疫情,已有準備隨時啟動全民核檢,但強調要視乎疫情發展,會第一時間通知大家,呼籲居民無必要不要急著核檢,無必要不要跨境。

因應上述4宗確診個案的住宅把美連大廈和相鄰的輝信大廈、建安樓三幢樓宇,及義字街的相連街舖和榮發大廈列為防控區,實施健康碼紅碼管制,其他措施包括就地進行核酸檢測,暫時安排1、3、5天做核酸檢測。除工作人員外,其餘人士只准進入不准外出,只能最低限度活動,例如在指定地點領取配給品;實行全限制封閉式管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就地隔離醫學觀察或轉移至適當地點接受集中管理醫學觀察。

此外,對防控區三幢大廈鄰近的勝連大廈、泉昌樓、和興大廈、華強大廈和健強大廈五座樓宇採取共同措施,實施健康碼黃碼管制,相關區內人士的健康碼轉為黃碼,並於指定地點(鏡湖醫院)進行核酸檢測,首次核酸檢測24小時內完成,並視乎需要而再要求核酸檢測,其他限制措施包括實施離境限制,並需進行最少14天的密切健康監測及自我健康管理。

美連紅碼區41住戶完成採樣 市政署將供應膳食物資

市政署昨日已聯同治安警察局及社會工作局對圍封大廈開展住戶調查工作,瞭解實際居民數量及基本需要,以便開展病毒核酸篩查及供應生活物資。山頂醫院醫務主任李偉成表示,目前臨時檢測已為41名居民完成採樣,亦發現居於美連大廈的部分居民,在封鎖完成前正在上班,經通知他們陸續到山頂醫院做核檢,並有部分人願意檢測後返回大廈,另外有11戶未有人應門。

當局表示,穿著防護裝備的工作人員會以小隊形式,上門為住戶逐一掃描健康碼,並記錄每戶人數、聯絡電話、長者及特殊需要人士人數等資料,同時向住戶派發圍封期間各措施工作安排之資料及緊急聯擊方式。為使登記工作更流暢,呼籲住戶及早備妥健康碼及登記所需資料,而是次收集所得資料僅用作安排居民接受病毒核酸篩查及供餐。

完成登記後,將有序地分批安排每名居民接受病毒核酸篩查採樣,而市政署會為每名居民提供兩日份量的應急食物包,同時亦將安排主餐供應熱食飯盒,滿足居民基本需要。

較早前,市政署已完成上址大廈公用空間之大型清潔及消毒工作,並於防控區內搭建臨時核酸採樣站及前線協調站,以便衛生當局開展核酸篩查及後續工作。

交流團十八人已採樣一人發燒 其他團員不在澳

至於與該家團女兒同團29人情況,應變協調中心表示,除昨日已公佈確診的12歲患者外,同團18名在澳人士,經核酸檢測後,全部呈陰性,將在指定地方接受醫學隔離觀察。較早前,李偉成透露,其中1人出現輕微呼吸道症狀及發燒,已送往特別急診;經了解,餘下的部分團友不在本澳。

本澳已進民防狀態 警:故意傳謠可能觸法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在澳門的傳播,保障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澳門特別行政區已宣佈進入即時預防狀態。民防行動中心呼籲,切勿故意編造並傳播有關的虛假資訊,意圖引起公眾受驚或不安,或明知有關資訊屬虛假且足以引起公眾受驚或不安,但仍予以傳播,否則將有可能觸犯第11/2020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負上刑責。同時,呼籲市民應多密切留意官方訊息,切勿輕信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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