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完成候選名單排序

14組參加立法會直選組別昨進行抽籤,確定候選名單在選票上的排序,相關結果並已張貼在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隨著周一被確定接納的候選名單完整總表的公佈,現已進入禁止宣傳期,直至8月28日前參選組別都不能進入競選宣傳行為。參選組別不能在此期間向公眾發放直接或間接、明示和暗示支持某些組別或個別候選人的行為。受3民主派組別被「DQ」事件影響,有選民欲在投票日白票或廢票表達不滿,唐曉峰呼籲選民珍惜手上1票,選出心目中的代表,對任何有意或無意擾亂選舉程序行為,不予認同。

選管會昨中午12時進行立法會直選組別排序抽籤,排序結果為,第1組「澳粵」、第2組「公民」、第3組「民聯」、第4組「滙青」、第5組「澳門力量」、第6組「傳新力量」、第7組「言起」、第8組「群力」、第9組「好家園」、第10組「公義」、第11組「同心」、第12組「思政動力」、第13組「法治澳門」、第14組「新希望」。
已進入禁止宣傳期 直至本月28日
第7屆立法會選舉直選14份候選名單、128名候選人;間選5份候選名單、12名候選人。隨着被確定接納的候選名單完整總表在星期一(8月2日)的公佈,直至競選活動開始前的期間屬於禁止宣傳期。候選名單的受託人、候選人、提名委員會受託人、張貼或容許張貼的人士,須於今日 (2日)午夜 12時前,移除或刪除放置在任何地方,包括網上平台,內容能引起公眾注意某一或某些候選人,且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建議選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此一或此等候選人的所有宣傳品、訊息或資訊。而競選活動期是由選舉日前第15日(8月28日)開始至選舉日前第2日(9月10日)午夜12時結束,各候選組別僅可在此期間進行競選宣傳。
唐曉峰提醒,確定名單總表公佈後,現已進入禁止宣傳期,選管會昨日上午抽籤前已聯同廉署,向各候選名單的受託人及候選人說明禁止宣傳期間要注意的事項,提醒不能進行競選宣傳行為,以免觸法。
網上專頁若作競選宣傳屬違法
今屆直選組別大減至14組,有關宣傳場地及預算會否相應調整?唐曉峰表示,宣傳場地將於稍後公佈,基本上沒有改變,預算亦按照「應使則使」的原則,不會影響其他候選名單的宣傳。
至於踏入禁止宣傳期後,一些網上贊助專頁及個人專頁應如何處理?唐曉峰稱,相關規定已在指引上明確規範,在禁止宣傳期間不得透過向公眾發放直接或間接,明示或暗示選民支持某候選人或組別的行為。若專頁涉及候選名單、提名委員會的名稱或簡稱,在禁止宣傳期間作競選宣傳,就會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