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汪倡設青年公寓 或推先租後買助青年人安居

新經屋法生效後的首批經屋已於日前開始接受申請,計分排序對申請人數越多的家團越有利,2人家庭或單身人士則繼續淪為「陪跑」。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指出,根據過往的申請數據,在現時供不應求的情況下,無論採分組排序或計分制,相信不少年青夫婦或個人申請者亦難以有機會「上樓」。解決關鍵是經屋要有持續及穩定供應數量,他再次促請當局應確保每年至少有5000個經屋單位供應,落實恆常化申請;同時建議當局研究設立青年公寓和「先租後買」政策,解決相關青年群體目前急切的住屋需要,助力青年安居。

落實經屋恆常化申請

李良汪表示,新經屋法下經屋去投資化,並對家團成員每年居住於單位的天數作出規範,相信會一定程度減少申請人數。

他續說,本澳私樓價格高企,普遍民眾尤其基層難以負擔,故不少人都把置業訴求投放至經屋上,造成極大需求。但經屋畢竟是有限的公共資源,應優先照顧需求當中的最有需要人士。他認為,關鍵是保證經屋供應量,在確保穩定及足夠數量供應的前提下,才能讓有需要且符合資格的人士均可陸續上樓,否則怎樣的計分方式均會有人上樓無期。尤其在公眾無法預測開隊時間及供應數量的情況下,只會繼續造成恐慌性申請及資源錯配。在開展過多次的申請程序後,他相信當局已掌握一定資料,建議政府結合今年進行人口普查所得的數據,以及總體城市規劃方向,全面制定房屋發展佈局。他再次促請當局在未來的公屋規劃當中,應確保每年至少有5000個經屋單位供應,為落實恆常化申請創設條件,回應社會合理訴求。

適當下調成本價惠及基層申請者

政府透露經屋售價實用面積呎價為5000元,與建築成本掛鉤。李良汪憶述,當年立法會審議新《經屋法》法案時,曾就訂價提出「成本價」與「購買力」兩方案,最終政府採用「成本價」方案。他指出,政府建經屋的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是為協助特定收入水平與財產的居民解決住房問題;第二是促進符合居民的實際需要及購買力的房屋供應。」如果僅以成本作訂價,可能有違經屋政策原意。這不是「非一即二」的選擇,建議當局即使採取「成本價」,在行政成本計算方面亦可考慮適當下調,更大程度惠及基層申請者,以符合政策原意。

收入證明可確保申請人有能力供樓

另外,新經屋法規定的申請者入息上下限有所調升,有意見認為,提升申請資產上限,能令更多居民可以申請,但下限調升卻變相提高門檻。李良汪表示,資產上限調整後,將過去一些不合乎經屋申請資格,但又不具條件在私人樓宇市場置業的居民納入可申請範圍,令更多申請者受惠,而去年政府已對申請社屋的收入及資產上限作出調整,令經、社屋銜接,相信能為不同條件的申請者提供相對保障。

就申請者須提交過去12個月的收入證明方面,去年受疫情影響,不少居民在這段期間突然面對停薪留職或開工不足的情況,或對經屋申請造成影響。他表示,收入規定其中一個原因是確保申請者能有條件負擔日後的供樓情況,且有關規定已透過法律定明,是申請的所需條件之一,他希望當局視乎疫情原因導致部分居民收入下跌的情況是否屬長期性質,否則不建議現階段作法律修改。

李良汪稱,只要有完善的房屋階梯政策,有需要的居民才可因應自身情況解決住屋訴求,例如現階段因過去12個月收入下降無法申請經屋,可透過社屋解決其住屋訴求;或待收入回升後,再次申請經屋,但他強調,必須要有持續及穩定數量的房屋供應為前提,否則再完善的房屋階梯願景都沒有意義。

借鏡長者公寓設青年公寓

提到幫助青年人上樓,現時社會普遍會將相關問題與夾心階層房屋連結。李良汪謂,夾屋仍未有進一步詳細資訊,且其面向對象亦並非只有青年群體,當住屋訴求不斷增加,是否能應付需求還是要看供應量。加快推進各階梯房屋建設,無疑能解決各相關群體的訴求,但卻並非一蹴而就的事。

他建議當局研究設立青年公寓和「先租後買」政策,解決相關青年群體目前急切的住屋需要,助力青年安居。他補充,現時落實長者公寓仍有一段時間,建議政府可藉此研究方案,一併解決青年的住屋訴求,例如由政府牽頭或提供支援配對,協助長者遷入長者公寓後,以略低於市場的租金將騰空的單位出租予有意承租的青年,緩解兩者的住屋訴求,同時避免長者對處理租賃事務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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