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法》抽起《反壟斷法》 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
在立法會審議超過2年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案昨終獲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通過,法案將在明年1月1日起生效。會上,多位議員關注某些行業存在聯合定價、濫用優勢的情況,損害消費者權益,但政府將涉及「聯合定價」和「濫用市場優勢」的《反壟斷法》內容抽離法案,促請當局盡快就反壟斷進行立法。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則認為,澳門是「熟人社會」,商戶會講誠信重商譽,也會遵守公平交易原則,又強調法律是最後的手段,是道德的最後標準,部分問題可透過調整現行法律,或透過行業商會、政府指引等解決,未必凡事都要立法。當局會繼續聽取意見,完善消保法。
議員指澳門長存聯合定價、濫用優勢
立法會昨細則性討論及表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會上,議員蘇嘉豪關注相關法案標的,指政府在諮詢時,文本內有提及反壟斷、聯合定價、囤積出售等問題,這些都是影響都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但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法案卻沒有相關內容;此外,經濟局曾就優化競爭委託科大進行研究,但該研究報相當「神秘」,只作政府內部參考,更不公開相關研究內容,議員在索取相關資料時,只知研究最後定論是沒有需要訂立反壟斷法,他希望當局交代對上述問題的想法,未來會繼續訂立公平競爭保護法或是認為本澳不需要就相關問題立法?
對於反壟斷法立法問題,列席會議的李偉農回應時表示,會繼續朝社會共識和凝聚主流,繼續完善消保法。
蘇嘉豪和區錦新對於李偉農回應並不「收貨」,蘇嘉豪反駁指,2014年及2015年政府進行公開諮詢時,社會對訂立公平競爭法律已有共識,他希望政府交代取態。區錦新亦認為,聯合定價、濫用優勢等問題一定在澳門存在,現行法律未能保障消費者,他希望政府公開交代政府取態,未來有何方法進行規管,而不是「滑頭」蒙混過去。
李偉農:未必需要動用法律
李偉農強調,政府立法的取向是消費者更大的保障,在規範市場不良行為的同時,亦防止消費者濫用權利情況下,尋求更平衡關係和適度原則,因此制度計設時堅持要兼顧平衡,既要加強消費者權益保障也要顧及經營者的負擔能力,在制度上彌補消費者資訊不平等問題,也要防止出現失衡和制度被濫用,有關法律標的就是經營者和消費者建立的法律關係。至於其他所產生的消費者權問題,當局會定期檢討法律的執行情況,以進一步優化。
多位議員追問當局對不當競爭、物價調整的監管和立法,李偉農稱,消保法法案的標的、監管對象消晰,雖現時沒條件再開展其他社會關心的問題,不過政府會繼續關注,也會聽取社會意見,尋找適當解決方法。
李偉農續說,部分問題可以透過法律調整解決矛盾,部分可以透過行會和政府指引進行調整,他謂:「尤其是澳門作為熟人社會,彼此在交易過程中,相信能遵守誠信、平等、公正,相信澳門的經營者都唔會做一次性的生意,消費者的買賣過程中亦有誠信的關係,法律是最後的手段,亦都是道德的最後標準,在操作過程中未必要動用到法律,反而在社會秩序和誠信中得以體現。」他重申當局會繼續關注大家關注的問題,聽取各方意見,適時透過制度、措施,可以透過規範性文件進一步落實監管。
政府將調整消委會組織法
議員高天賜則關注未來消委會有沒有權對一些產品,例如玩具、電器、電子產品等進行試驗,令消費者消費更有保障。多位議員並關注消委員人手是否足夠,法案條文較多,要行使權限也很多,當中單是行政違法行為有35項,在配合法律生效方面,當局有何部署?李偉農稱,現時消委會和其他部門都有合作關係,例如食品安全,新法中亦規定消委會可以就某些產品進行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做好預防。不過他也承認,相信消委會工作量不會大增,消委會目前每年所收約 3,000宗投訴,9成多都透過調解解決,而法案賦予消委會處罰違反消保法權力,政府亦將調整消委會組織法,適當調配現有人手,令執行過程更順利。
亦有議員關注醫療美容和獸醫服務是否適合消保法,其中過去幾年美容院電話滋擾,能否使用消保法中有關威嚇性行為進行處罰?李偉農稱,醫療美容受醫療事故法監管,但獸醫診所內的治療動物的交易糾紛就適用消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