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籍靈活就業人員可憑居住證參加養老保險

廣東天穗(東莞)律師事務所   吳沁竹律師

內地電商、網約車、快遞等行業發展迅猛,促進就業及用工方式創新;其市場廣闊,用工需求量大,亦吸引來自港澳臺籍人員在內地進行就業。

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推動大灣區社會保險發展銜接,提高港澳臺籍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積極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人社廳)、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聯合印發了《廣東省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5月1日起,香港、澳門、臺灣籍靈活就業人員可憑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廣東的居住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憑廣東省就業登記證明在廣東省內就業地參保。

《辦法》規定,靈活就業人員指: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依託電子商務、網路約車、網路送餐、快遞物流等新業態平臺實現就業,且未與新業態平臺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新型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國家和廣東省規定的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根據《辦法》,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月繳費工資基數,在參保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範圍內,由本人自行選擇。當前廣東省一至四類片區的月工資繳費基數下限分別為3803元(人民幣,下同)、3376元、3126元、2924元。靈活就業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0%。

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闕廣長表示:“即使暫未就業,在粵的港澳臺籍人員也可以和廣東居民一樣參加養老保險。”,港澳臺籍靈活就業人員可享受廣東戶籍居民的同等待遇。

本文章由筆者根據其對內地法律的瞭解作出,代表其個人觀點,僅供讀者瞭解資訊所用,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具體法律問題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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