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理財救兵—零用錢幾歲開始可以給予?利是錢/壓歲錢可以給孩子全權管理嗎?

不知道大家會否有同樣的疑問呢?感謝本周讀者來信提問:

  1. 請問幾歲開始可以給小朋友自己管有零用錢?
  2. 小朋友常和朋友比較零花錢多少應怎麼處理?
  3. 小朋友覺得利是錢/壓歲錢是自己應得的,自己可全部支配,怎麼辦?

比起幾歲可以開始給零用錢,更重要的是,告訴孩子什麼是零用錢。父母養大一個小孩,給他溫飽,讓他有受教育的機會,其實已經是盡了父母的責任,並沒有說一定要給零用錢。如果零用錢是給孩子買食物,解決溫飽問題的話,其實是可以的,那就要孩子到了能夠獨立使用金錢的時候再給。

如果零用錢只是給孩子買一些心頭好、隨意花的話,那就不是為了基本溫飽,而是為了愉悅。那就要告訴孩子,這個錢本來是可以不給的,但是爸媽愛你,想把自己通過勞動或智慧所賺取的金錢,也分享給你,讓你開心。這個錢是分享愛,而目的是愛,不是縱容,希望孩子花錢的時候要學會自律,那麼將來才可以更好地跟社會接軌。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就可以在想要測試或者培養孩子自律的時候開始給,並強調父母是出於愛他。

在本專欄開始的時候,筆者分享過要讓孩子喜歡金錢從而未來才有動力好好理財,同時要教育孩子比錢更重要的愛。如果有錢買很多玩具但沒有朋友陪你玩開心嗎?如果家裡很豪華但是沒有爸媽疼愛你開心嗎?所以,重點不是零花錢多或少的問題,而是父母是否足夠愛你。如果父母足夠愛你,已經在家庭條件允許的範圍內給你相對夠多的零花錢,要感恩。又如果父母足夠愛你,不希望你養成揮霍的習慣,所以只給剛好適度的零花錢,那是合理並要讚揚父母。

關於利是錢,其實它是親友對孩子的祝福和愛的分享,但前提是一個小孩降生於世,如果沒有父母,他會認識到這些親友嗎?如果父母不懂做人,也不給利是錢親友們的孩子,這個小朋友還會收到利是錢嗎?所以,利是錢是父母做人做得不錯,才讓孩子得到其他親友的愛。首先要感恩的是父母。既然一切源於父母,那麼抱著感恩的心態,是否應該尊重父母,和父母商議怎麼用這筆錢?這是做人的風度/量度,從小也應該培養。

不過法律上,特別是內地,其實是認定這筆錢要用於對孩子有利的地方,例如上補習班或者購買孩子的保險等。父母還不能直接拿來自用,倒不如藉此機會和孩子一起商討怎麼用對孩子的人生最好。正如之前專欄所說的5個錢罐,教育孩子分配處理:短期消費、中長期消費、購買資產、風險管理及慈善捐贈。以此培養和鍛煉孩子的理財能力和理財習慣,這是對孩子最好的,而且中長期消費那裡可以包含孩子去儲蓄未來大學的教育金,孩子最終也是受益者。

如果孩子執意認為利是錢是自己的,感覺上好像他已習慣了和父母思維甚至行動上對抗,而父母只是因為暫時「勢力」較強而壓倒對方。這個親子關係是比較危險的。父母不妨試試從小事事商量、好好引導,孩子就不必用對抗的方式,因為實在不必在零用錢這件事上面去到要爭執的地步。父母若此刻贏了孩子,其實就輸了親子關係。雖然,有些事情作為監護人有必要溫柔而堅定地表達自己的立場,去確保孩子利益。但筆者相信,利是錢這件事是可以過理財教育培養及親子良好溝通而愉快地達成一致的。

非常感謝讀者朋友們的來信,歡迎大家繼續來信,將你遇到的親子理財問題和筆者分享。(歡迎電郵至報社:info@click2macao.com)我們下周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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