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虛擬財產繼承與分割的問題

廣東天穗(東莞)律師事務所  吳沁竹律師

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    盧麗樺實習律師

近年來,隨著網路科技的發展,網路遊戲日漸盛行,王者榮耀、和平精英、陰陽師及QQ飛車等網路遊戲數不盛數,玩家為了增加體驗感,往往充值大量資金用於購買皮膚、裝備、升級等,甚至有部分網路帳號價值高達百萬。另外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網路店鋪的價值也在不斷提高。那麼網路遊戲、網店等虛擬財產是否可以作為遺產進行繼承,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呢?

就事實層面而言,在網路科技發展的時代,網路民事關係的主體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客體是投資者與消費者交付購買的網路服務以及電商提供的商品;內容是網路民事參與者之間的權利義務分配。以上這些網路民事關係要素並不虛擬,而是存在於現實世界之中。互聯網的主要作用僅是擴大我們進行民事活動的範圍,提高進行民事活動過程中作出與接受意思表示的效率,並未與現實世界存在割裂。互聯網世界的各類經濟活動都需要納入法律軌道。

就法律層面進行分析,虛擬財產具備財產具有的佔有、使用、處分及收益這四個特徵,即虛擬財產具備了真實財產的基本特性,自然可以作為遺產進行繼承,也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4條之規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另根據《民法典》第127條之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此項規定應當被解釋為,特別法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若特別法未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另有規定的,則補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民事法律規定。《民法典》第127條的解釋更是確定了虛擬財產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另外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在離婚時也可以進行分割,這種解釋有利於造福廣大網路民事參與者,打造誠實信用、公平公正、多贏共用的網路環境。

網路技術在發展,我國法律也在進行相應的修訂以適應社會關係的調整優化。民法典對虛擬財產進行賦權,對網路虛擬財產的財產性質進行肯定的同時,我們也應注意到,依法繼承、分割的網路虛擬財產應限定於合法財產,切勿讓非法財產或違法所得通過合法途徑被繼承。

本文章由筆者根據其對內地法律的瞭解作出,代表其個人觀點,僅供讀者瞭解資訊所用,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具體法律問題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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