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監管失職巴士服務冇皇管 區錦新促政府提高巴士評鑑透明度

居民有感巴士班次增加會質量沒提升

近年巴士不遵守交通規則,逆駛爬頭、超速、危險駕駛等時有發生,妄顧乘客安全同時亦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威脅,肇事司機雖均被解僱告終,但巴士公司卻未有遭到任何處分和追究責任,令人質疑交通局不作為和放任。議員區錦新批評,交通局作為巴士服務機構,但領導層思維模式卻站在巴士公司立場和角度看問題,加上巴士評鑑制度「閂埋門」評分不透明,令監管制度形同虛設,巴士服務變成「冇皇管」。他促請政府增加巴士評鑑公開透明度,令巴士公司有足夠壓力去改善服務,同時應定期公開巴士公司違規和處罰情況,讓公眾進行監督。

交通局偏向巴士公司

日前在友誼大橋,發生1部澳巴懷疑與另1部新福利「爭線」危險駕駛,巴士司機危險駕駛行為威脅到車上乘客安全,翌日交通廳發出新聞稿表示,對該巴士司機作出危險駕駛檢控。事實上除了上述事件,今年4月15日1部澳巴 3A 號線大巴,在火船頭街往新馬路方向行駛時,車長疑不想被困塞車龍尾,逆線及越過安全島爬頭,被批行為無法無天,完全莫視道路安全。兩宗事件最終都以司機被解僱而告終。但作為巴士服務的監管部門,交通局卻如「甩手掌櫃」,似對多宗巴士違反交通規則,危險駕駛等視而不見,從沒有表態。

區錦新表示,過去政府官員到立法會介紹新巴士合同時,運輸工務司司羅立文以「交通事務局局長好似巴士公司經理」來形容交通局局長林衍新,以此來讚賞林衍新很熟識巴士公司運作,但交通局作為監管巴士服務的政府部門,卻完全站在巴士公司角度去考量問題,體諒巴士公司困難和各種問題時,便會變成站在巴士公司立場看問題,而非在市民和政府角度對巴士服務有要求,在監管上必然就會鬆懈,「因為立場唔同,睇嘢嘅角度都唔同嘛。」基於交通局領導層的思維模式,必然會對巴士公司出現的一些不規則情況監管放鬆,久而久之變成「冇皇管」。

班次增加但質量無提升

他形容,巴士服務監管「閂埋門」,市民不知交通局有否對巴士公司進行任何的處理,變相會令巴士公司服務質量下降。新巴士合同對巴士公司設處罰機制,但據政府官員介紹,是當發生重大交通意外,造成嚴重傷亡時方有處罰。其他的服務問題,則只能靠巴士評鑑制度,才有懲罰措施,政府更形容不合格會罰「天文數字」,但如何提升公眾參與度,相關制度又是否真的能改善巴士服務成疑。區錦新指出,巴士作為公共服務,服務是否達標和有所改善,公眾最容易有直觀的評價,惟今時今日,巴士班次數量雖有所增加,但質量卻未有提高。政府透過巴士評鑑制度對巴士公司的服務進行獎懲,但當中公眾參與度、佔評分的比例、究竟巴士公司服務做得好不好、幾多分才算合格或屬優良、幾分就會作出處罰等社會無從得知,令制度形同虛設,「如果靠個評鑑機制去罰巴士公司,等於無得罰。」完全起不到阻嚇力。

區錦新

巴士服務是公共服務,涉及廣大居民利益,區錦新認為,交通局應提升巴士評鑑制度的透明度,公布評鑑標準和評鑑的結果,讓市民可以進行監察,瞭解相關評鑑制度是否合理。「當政府認為巴士公司評鑑得分好好,但公眾卻覺得服務不好,咁就證明評鑑機制有問題」。如果評分標準公開透明,巴士公司都會感到有壓力,服務就不會「得過且過」。

出問題不應只是司機受罰巴士公司無事

巴士服務一出事,很多時都是巴士司機被炒了事,區錦新批評,巴士服務出問題不應只是司機受罰巴士公司可以沒有事,司機是代表巴士公司提供服務,當司機出現違規時,肇事司機當然要受罰,作為僱主的巴士公司也不能撇除關係,因為這體現了巴士公司管理不嚴,所以公司也應同時受罰。設立獎懲機制的目的便是出差錯會受罰,交通局在事件中是否沒有處理,或是有進行處理,都應向社會作出交代,他建議當局應定期在網上公佈兩巴士公司違規和處罰資料,提高監管透明度。

他又指出,影響巴士服務有兩方面,一是車輛,一是司機,近期涉及巴士司機問題較為多,最近發生的巴士問題都與司機有關,也經常有市民投訴巴士司機服務態度差,有司機更在某些路段超速駕駛,甚至有市民發現巴士車箱內的行車紀錄儀標明車輛超速,但司機卻仍然莫視不理等,對於上述情況的司機,若沒有得到處理,反映巴士公司管理很有問題,服務質量亦會差,如果政府評鑑機制對巴士公司不會構成壓力,巴士公司對司機管理又沒有壓力的話,服務質量只會變得越來越鬆弛,絕不是澳門人之福。

過去兩間巴士公司總是「嗌救命」聲稱人力資源不足,請不到足夠巴士司機,提升不到巴士服務質素,區錦新直言,現今失業和就業不足率上升,有很多職業司機都失業和出現開工不足的情況,據他收到有不少市民反映,參與了勞工局的巴士司機培訓課程,考試合格但未能獲聘,入職機率很低,反映現時本澳司機人力資源是足夠讓巴士公司「汰劣留優」。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