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華薈業主大會通過多項決議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4/2017號法律《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第23條至第25條之規定,文華薈管理機關昨在新口岸黃金海岸餐廳召開文華薈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會議以高票率通過更換管理公司,由仲量行接手文華薈物業管理服務,授權管理機關在本澳銀行開立文華薈共同儲備基金專用帳戶,以及通過授權管理機關主席全權代表向壹號湖畔服務式住宅有限公司依法追討多年來一直暫存在該公司的共同儲備基金。

會議於下午四時舉行,出席業主及代表符合法律規定人數,會議首先選出大會主席袁松山、副主席曾志龍、秘書長謝廣漢三人主持。袁松山與曾志龍均表示,由於文華薈原有物業管理公司收費全澳最貴;但服務卻一直未達業主要求,去年底業主依法舉行業主大會,通過設立「文華薈管理機關」。管理機關成立後,積極配合全體業主做好與物管公司協調工作,並不斷與原有物業管理公司溝通要求改善服務及降低管理費,以及降低超貴的維修保養費用,但都無結果。管理機關在律師的協助下,按法律有關規定召開今次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通過更換管理公司,同時希望全體業主齊心合力及建言,共同將大廈各項服務做好,讓大家能安居樂業。

會議上業主們爭相發言,發表意見,氣氛熱烈。管理機關一一解問業主的提問,然後開始為各項議程投票,最終以高票率順利通過所有議程。

出席會議的還有「文華薈管理機關」成員余順輝及候補成員李彩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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