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公職教師通則 法案優化教師的工作規範

歐陽瑜及老柏生昨列席立法會

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法案修改11月1日第67/99/M號法令及其核准的《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學人員通則》,議員對於法案中,公職教師的非授課時數、超時工作的計算等的界定作出關注。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老柏生等政府代表昨應邀列席立法會,回應議員就該法案的提問。

法案主要減少公職教師的授課時間,中學教師為18節課/週、小學20節課/週、幼兒教育23節課/週等;其餘時間為非授課時間,包括備課、批改作業/試卷、與學生交流等,全週工時共計36小時,與一般公職人員每週工時相同;對缺勤、隨診和求診制度亦有作明細規範。

議員蘇嘉豪、區錦新等,對於法案中公職教師的非授課時數、超時工作的計算等的界定作出關注。二人反映教師授課以外的職務繁重,部分工作,例如批改作業、備課,無法在校內完成,難以量化所耗時數,更難計算超時工作和獲得相應的超時工作補償,但法案沒有作明細規範,可能令公職教師的有關權利受損,又憂慮壓縮授課時數會變相令工作量不減反增。

老柏生指,教師工作有其特殊性,工作性質除了授課,還有備課、批改作業和輔導學生,每週課時體現在其他時間的非教學工作,需要了解性質。他又指,現制度有體現超時工作及授課的計算與規範。

老栢生又表示,教師專業評核制度將由補充性行政法規作規範,希望能與是次法案同步實施,有關評核制度將與公務員評核原則相似但亦有其特性;評核委員會將由中高層教學人員、前線教師組成,以及有上訴機制。另局方會爭取落實《教學人員專業發展活動時數的審核準則》,內容將包括交流、研討會、職業及愛國愛澳教育培訓。

法案昨獲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通過,將於2022年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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