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調整兩項帶津培訓計劃 居民可各參加兩次
因應本澳經濟復甦未如理想,本澳失業率持續上升,政府在綜合社會意見後,對勞工局現有「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及「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進行調整,合資格居民由下周二起,可以報讀上述兩項課程各兩次,其中「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對象擴展至博彩業僱員,處於無薪假的僱員亦可自行申請。至今勞工局已向 1,241名完成「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的居民發放津貼,其中僅28%人士已重新就業或創業。
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33/2020號行政法規〈帶津培訓計劃〉》行政法規草案,由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勞工局局長黃志雄、職業培訓廳廳長張瑋法規內容。
張永春表示,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仍持續對澳門經濟造成影響,經綜合分析社會各界對「帶津培訓計劃」的意見及計劃實施情況,特區政府對參加計劃的次數、要件及津貼發放的條件作出修訂。
增加居民參加培訓計劃的次數
是次主要修改包括:增加參加培訓計劃的次數。原規定每名合資格居民僅可參加「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及「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各一次,現修改為可參加各兩次。同時,曾參加由勞工事務局開辦「技能提升及就業培訓計劃」的人士,亦可參加「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一次。
其次是放寬對完成課程的要求。除因病缺勤外,屬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規定的合理缺勤,或經提交書面解釋及倘有的證明文件並獲勞工事務局接納為合理缺勤者,且缺勤總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20%亦視為完成課程,可按比例獲發培訓津貼。
2020年之後畢業大學生和被放無薪假的博企僱員均可報讀
法規草案亦調放寬參加「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的要件,至2020年之後完成高等教育課程且非受僱者亦可報讀。「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適用範圍擴展至博彩業僱員,並取消僱主推薦僱員參加課程的五個名額上限,而不獲僱主推薦、處於無薪假的僱員亦可自行申請。
上述規定亦適用於行政法規生效前已開辦但仍未結束的培訓課程,若學員在行政法規生效前出現因病缺勤以外的其他獲接納的合理缺勤,可於行政法規生效之日起15日內,向勞工事務局提交書面解釋及倘有的證明文件。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28%完成就業導向帶津培訓人士已重新就業或創業
張瑋表示,兩項「帶津培訓計劃」於去年9月推出,截至 3月底, 「就業導向計劃」推出近 5,000個培訓名額,有 2,531人參與培訓,完成培訓有 2,002人,已完成「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的居民,當局會在2個月內安排就業轉介,至今當局已向 1,241名完成培訓居民發放津貼,當中有 347人重新就業或創業,約佔完成課程人數的28%,部分人則透過當局轉介就業,也有人自行找到工作。而為在職和自由職業人士設置的「提升技能導向計劃」則設有 3,850個名額,至今有 774人參與,完成課程有 698人。
對於兩項計劃報讀人數不足推出名額的一半,但也不少市民卻反映報讀課程困難,名額太少,張瑋解釋,這是由於市民側重報讀某些課程所致,例如「就業導向計劃」中最多人報讀課程有秘書、咖啡和電工類課程,上述3類課程報名人數超出推出名額,未來當局盡量配合市民需求加開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