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少澤:今年國安風險繼續嚴峻 倡盡快立反恐法打擊恐怖主義犯罪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

為期1個月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展」昨開幕,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被問到今年本澳國安態勢時表示,國家安全是綜合的,即總體國家安全觀,目前最重要的國安問題是疫情,其次是國際上有不少國家不斷針對中國,所以今年國安風險繼續嚴峻,澳門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因此永遠不能放鬆,要不斷警惕,做好相關工作。他認為恐佈主義犯罪一旦發生,澳門社會將造成致命的打擊,所以有必要未雨綢繆盡早就反恐法立法,賦予當局主動執法的權力,通過對反常情況的分析,達到預知、預警、預測事態發展,從而採取預防行動目的。

黃少澤昨表示,國家安全是綜合的,即總體國家安全觀,目前最重要的國安問題是疫情,因為涉及到人的健康和安全。防疫方面,雖然本澳疫情較為穩定,但全球包括鄰近地區疫情仍然嚴重,故而本澳的防疫工作絕不能放鬆;其次是國際上有不少國家不斷針對中國,所以今年國安風險繼續嚴峻,本澳作為中國一部分,毫無疑問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作為中國公民,澳人有義務承擔及履行國安責任;第三是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網絡安全等存國安風險,因此國家安全永遠不能放鬆,要不斷警惕,做好相關工作。

評估香港選舉制度改變後對澳門影響

今年是澳門立法會選舉年,黃少澤提到,當局正緊鑼密鼓準備工作,作為保安範疇要保障選舉過程安全、順利、成功。香港選舉制度最近有所改變,本澳亦要整體考慮,對本澳選舉期間的安全形勢進行評估,做好警力部署及執法工作,不過,當局暫時未收到有關選舉的特別情報,當局會做好情報搜集及警力部署。

黃少澤認為,香港選舉制度的改變,是對香港選舉制度的完善及優化,這對澳門也是一個啟示,也是學習及借鏡過程,澳門目前沒有跟隨香港的方案。目前保安範疇會根據特區政府的部署做好情報搜集和警力部署。

黃少澤指出,香港自2019年修例風波以來,帶出一系列衝擊國安和香港社會秩序的問題,「港獨」口號是對國家安全穩定、主權穩定、發展利益等的衝擊,而香港選舉制度的改變正是對有關行動的有力回應。本澳將評估香港新制度後會否出現異常或對澳門造成影響的情況。

黃司指本澳需居安思危研立反恐法

黃少澤又介紹,2009年澳門通過和頒佈了《國安法》,《國安法》只是綱要性的法律,只規定了7項犯罪和相關制裁措施,並非一個完整的法律,需要透過其他配套立法,使《國安法》可以得以執行。為此當局由2017年起逐步進行配套法律的立法和修法工作,例如2019年對《司法組組綱要法》進行修改,以及同年頒佈《網絡安全法》等,目前當局面推進《修改出入境制度》法案。其他的配套法律方面,他認為反恐法立法亦值得考慮,儘管澳門現時環境非常平穩、安全,但要未雨綢繆、居安思危,所以反恐法立法亦是當局立法計劃之一,有方案時會向社會公佈。

黃少澤稱,按照傳統的執法模式,當局需已經有案件發生,方能開展偵查工作,屬「被動執法」,但很多國家和地區現時已採用「主動執法」模式,在提前的情報搜集中,發現有反常情況出現,通過對反常情況的分析,能預知、預警、預測事態發展,從而採取預防行動,這樣反恐工作才能更有效。他強調,當局在信息搜集時會依法、適度、適當原則開始。恐佈主義犯罪一旦發生,澳門社會將造成致命的打擊,所以有必要爭取就反恐法立法。

黃司冀推動「DNA法」立法有利人權保障

2012年黃少澤擔任司警局局長時已完成了《dna數據庫法律制度》,(俗稱「DNA法」)起草,黃沙澤表示,由於需顧及民生法案優先原則,故相關法律立法工作一直向後拖延,該法案文本現正不斷完善,若政府與立法會安排上可配合的話,希望能盡快推動相關立法工作。該法旨在規範提取DNA的過程、建庫、保護資料,如作為親子DNA鑑定時的搜集方式、時效等,是對人權的保障而非損害。「DNA法」並非「國安法」的配套法律,而是作為民生及刑偵的法律需要。目前而言,除罪案現場的DNA取得、DNA親子鑑定外,其他DNA數據較難取得。全球不少國家和地區都設有「DNA法」,如葡萄牙早在2009、2010年已通過相關法律,運作亦較有效率。

冀保安部隊加強內部監督措施堵截運作上的漏洞

另外,日前廉署公佈一名治安警員涉受賄及洩露機密警務資料,黃少澤稱,相關個案是發生在2014至2017年期間,當局是根據之前所揭發的1宗個案深挖後發現,與境外勢力沒關聯,只屬一般刑事案件。當局反思後認為有需要不斷完善和加強警隊的監督措施。他再次重申,保安司及轄下部隊對相關犯罪絕不姑息,將嚴肅處理,希望各個部隊加強內部監督措施,尤其要使運作上的漏洞能及時發現,一旦發現時快速阻止及堵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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