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優惠計劃 澳人限定 6月可用 電子錢包或消費卡「2選1」

政府昨公佈「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優化方案

政府在3月15日公佈「先消費後優惠」的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後,被市民鬧爆「搵笨」和形容是「劫貧濟商」。昨日政府再公佈優化電子消費計劃,新方案順應民意,受惠對象只限有澳門身份證的居民,每人可獲發5,000元啟動金及3,000元立減額,5月起居民統一透過金管局進行網上登記,「2選1」綁定1間移動支付機構的電子錢包,或使用電子消費卡的方式收取政府款項和使用優惠,6月至12月便可以享受計劃,政府預計所涉及的預算開支亦由原來51億元增至近59億元。

政府昨上午就「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優化方案舉行記者會,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戴建業等介紹新方案。

5月起登記6月使用到年尾止

李偉農作開場介紹時表示,自「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公佈後,社會對其操作出現不同意見。特區政府高度重視,經濟財政範疇經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以「政府補貼、消費立減、全民受惠」為原則,並且參照去年消費卡模式,提出「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的優化方案。

優化方案將向每名澳門永久居民及非永久居民派發電子消費優惠啟動金5,000元,每日使用上限為300元,消費並可享有75折立減,即消費400元可立減100元,市民實際上支付300元即可購買400元的產品及服務,立減總金額上限為3000元。
李偉農透露,政府將採取統一登記方式,讓居民透過互聯網進行先登記、後享用優惠。登記期計劃由5月至12月,使用期計劃由6月至12月。澳門居民須透過澳門金融管理局的網上系統進行中央登記。居民可從現時全澳8間移動支付機構中,任意選取其中一間的手機錢包,或使用去年電子消費卡任一方式收取款項。經金管局核實後,便可完成登記。如選取手機錢包方式者,在使用期開始時,戶口即被自動注入款項。選取電子消費卡方式的居民,則須在指定期間拍卡充值,但須注意卡內餘額必須為零。

從未領取去年消費卡的居民,如有需要,可先登記,並於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帶備居民身份證正本領卡及充值。遺失去年消費卡的居民,則須向警方報失,之後進行補領及充值。

未成年人由父母代領並每日消費限額可疊加
未成年人方面,將由父母代領,且可選擇轉移到父母的手機錢包內,但需到銀行及支付機構辦理核實,亦可選擇採用電子消費卡。戴建業表示,若家長代子女使用,那家長每日消費額上限額度可連同子女的消費額上限疊加使用,例如每人每日消費上限為300元,加上為子女代領的消費卡金額,該家長每日消費額會疊加至上限600元。消費計劃不能用作境外消費,包括淘寶網購。稍後亦會公佈使用範圍。

李偉農:非居民消費優惠仍要聽取意見

上月15日政府首度公佈的「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當中受惠對象包括外僱和在澳升學的外地學生,新方案受惠對象則縮窄至只限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李偉農解釋,原計劃以刺激及穩定經濟作為中心思想,但聽取各界意見後希望加入惠民措施,尤其是啟動金,政府認為資源應先用於居民身上,民意公約數亦認同措施先行,令58.8億元預算順利進入市場,幫助市民生活減負及市場資金流轉,改善就業及無薪假的情況。非澳門居民刺激經濟方面,仍要聽取社會意見,再考慮研判,但無論如何,未來非澳門居民將不設 5,000元「啟動金」。

長者消費優惠「縮水」

特區政府在促進本地消費計劃中,長者除享有電子消費優惠,更計劃投放5.67億元推「長者消費優惠」。65歲或以上澳門居民5月起可通過「長者卡」(澳門通),享受上限5,000元的消費優惠,當中例如消費滿30元,可立減10元。但優化方案中,政府不再推長者消費消費優惠計劃,長者消費優惠有縮水之嫌。李偉農強調,政府經聽取分析意見,現時推出的新消費優惠對象已涵蓋長者,他又重申,非居民消費優惠仍要廣納社會意見。

原方案政府構想冀帶動「三倍效益」,現時新方案轉為啟動金加立減額,被問及能否帶動消費乘數效應?李偉農重申,新方案希望讓居民在生活上有減負作用,同時穩定經濟,促進內需,故分5000元啟動金及3000元立減額合併使用,政府不會設定一個效益的目標數字,但相信效益會多於去年純消費卡的模式,希望政府、業界、居民一同努力度過難關。

戴建業:當局並將致力確保市場價格穩定

吸收上兩輪消費卡經驗,市民最憂慮是政府新消費優惠可能抬高物價,李偉農稱,物價變動有好多原因驅使,例如貨幣或市場供求等,經科局及消委會將在能力內做好監管工作。他又認為,參與優惠的8種電子支付移動平台會有相應考量或方案,適當回饋商戶和消費者。 

戴建業補充,未來當局將組織各類講解會,讓居民了解如何使用優惠。當局並將致力確保市場價格穩定,至今已巡查市面商鋪6,000間次,若消費者有任何消費爭議可求助消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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