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男女聚集叫口號舉標語被警帶走

社區發展新動力原訂於昨日發起「撤回優惠券.我要消費卡.保民生.保就業」遊行,但在距離遊行舉行不足24小時突然收到衛生局長命令,要求暫停舉辦是次遊行活動,主辦方亦發出新聞稿表示取消遊行並致歉。惟昨日下午三時許,原定遊行起點塔石廣場仍有部分人士集合,現場有大批警員駐守,並拉起警戒線封鎖區域,附近有警員向市民查證,本澳傳媒到現場採訪亦遭到查證及驅逐。治安警察局昨日下午發出新聞稿指,警員將12名人士(6男6女)帶回警局跟進協助調查。

特區政府早前推出涉及50億元的電子消費計劃,惟市民對計劃持有極大意見,認為計劃未能真正紓民困且計算十分複雜,行政長官賀一誠在接受傳媒訪問時也就計劃考慮未夠周詳而向公眾致歉,並稱會完善相關計劃。其後,工聯總會也透露與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會談內容,指電子消費計劃將從「設啟動金、消費立減、全民皆享」的三方面進行完善。

惟社區發展新動力發起的「撤回優惠券.我要消費卡.保民生.保就業」遊行並沒有因此而取消,直至與衛生局會談後,當局以「由於無法確保之前有關的防疫指引」為由,要求發起人暫停舉辦此次活動,其後發起人區錦新宣布遊行取消。惟昨日下午三時許,原定遊行起點塔石廣場仍有部分人士集合,現場有大批警員駐守,並拉起警戒線封鎖區域,附近有警員向市民查證,本澳傳媒到現場採訪亦遭到查證及驅逐。

從社交媒體發布的貼文所見,當局下午封鎖塔石廣場,除去圖書館及衛生中心的居民,一律被趕出廣場外,包括原本在公園玩耍的兒童及家長。其後有市民到封鎖線外圍高呼口號並高舉標語,但遭到警方勸喻及制止,其後被警方帶走。據本報記者所見,警方於塔石廣場帶走多人,而在封鎖線外空地跳「廣場舞」的市民也被警方勸喻離開,而封鎖線直至昨日下午6時後方逐漸解封,市民方可進入廣場。

有市民被警員帶走(互聯網圖片)

治安警察局於傍晚發出新聞稿稱,警方為維持公共秩序及安寧,故於下午在塔石廣場一帶派出適當警力,因應現場情況作人流管控。至下午約14時45分及16時,有多人在塔石廣場一帶集結,警員隨即對相關人士解釋有關遊行集會已被取消,並勸喻有關人士離開,惟部份人士拒絶離開現場,且於現場展示訴求標語,故警員將12名人士(6男6女)帶返本局跟進協助調查。經調查後,除1名女子因情緒激動引致不適,需送院接受治療外,其餘11名人士於約17時已自行離開,局方暫未對任何人作出檢控。

距離遊行舉行不足24小時 當局以防疫要求暫停舉辦活動

此外,距離遊行舉行不足24小時,當局於27日晚上發出新聞稿稱,由於無法確保之前有關的防疫指引,衛生局局長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要求發起人暫停舉辦此次活動。

衛生局局長李展潤、羅奕龍醫生、林松醫生及治安警察局代廳長魏瑞斌於27日與遊行發起人區錦新舉行會議,對於衛生局之前發出的五點防疫要求,發起人表示:雖然申報為500人,但表示因無法阻止市民參加,故無法確定最終的人數;其次,無法確保沒有發燒的人參與遊行;第三,能確保所有參加遊行人士佩戴口罩;第四,對於每個人保持一米距離的要求,只能呼籲但無法確保;第五,就如何確保圍觀人士的聚集有困難,希望警方幫忙。

衛生局表示,鑒於是次遊行活動人數的不可預測性和不可確定性,發起人申報的遊行人數由最初的150人更改為500人,活動發起人未能確保活動符合之前發出的各項防疫要求,故衛生局局長同日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和第81/99/M號法令有關規定,通知發起人暫停舉辦此次活動,違反者可能導致觸犯《刑法典》第312條的違令罪。

而區錦新也在社交媒體發文宣佈取消遊行,呼籲居民勿到塔石廣場聚集,並向公眾致歉。他又稱,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更在遊行已約見他與吳國昌議員聽取意見,並明確表示,政府將順應民意,指今次遊行雖未能進行,但民意已能較清晰地表達,也得到政府的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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