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選舉制度讓「一國兩制」在香港行穩致遠

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過程當中,要能精準落實「一國兩制」不偏差和不走樣,落實「愛國者治港」,當中十分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完善相關制度,特別是選舉制度的問題。倘若制度不能夠得到完善,那麼準確實施「一國兩制」以及「愛國者治港」,將會變為一句空話。

香港一方面是國家的特別行政區,另一方面香港是實施「一國兩制」,從兩者的關係來看,香港的選舉制度的構建和完善,都要在國家的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框架內開展,這就是依法而為。與此同時,有一點必須明確就是,對於「一國兩制」來說是一個整體,不能夠強調「兩制」而忽略「一國」,在這樣的憲制關係之下,設特別行政區、建立特別行政區的制度,權力在中央,這是不容置疑和違反的關係。

此外,按照《香港基本法》的精神,香港是政治體制是以行政主導為主,行政長官在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及其運行中處於主導和核心位置,在行政為主導的政治體制之下,推動完善各項選舉制度,有利於推動香港社會的長期繁榮穩定發展。當然,由於香港有著自身的特殊狀況,在依法進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過程當中,也須兼顧香港的實際狀況。

實際上,推動香港選舉制度的完善,可以從根源上杜絕一切「反華勢力」以及「港獨人士」進入到特區政府的管治機關當中,從而落實「愛國者治港」,並藉此精準地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讓「一國兩制」能夠行穩致遠,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發展以及香港居民能夠安居樂業。

子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