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夠多等於無憂嗎 (上)

上星期提到家庭會計系統必須要有「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而其中,「資產負債表」是證明該家庭是否富有的證據。原因是,只有資產,才能在有需要時變回現金救亡。而不是大家普遍認為的「賺得多」。試想想,不論賺多少,只要是「月光族」,危急中有甚麼能變回現金,已吃到肚內的美酒佳餚?名貴化妝品或其他消耗品?肯定是沒可能。只有「資產」可以。

凡能夠為未來帶來經濟效益的,就視為資產。所以所有吃喝玩樂,購物消費,都不計算在內,屬過眼雲煙,適可而止。但是所有資產都能贖回應有價值嗎?非也。於會計概念上,資產分為「固定資產」(Fixed Assets) 及「流動資產」 (Current Assets)。顧名思義,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會較慢,而且彈性亦會較低。在家庭上,物業、汽車等,就屬於固定資產。以物業為例,是中國人最熱門的投資項目之一,就算不是投資用途,擁有一個自住物業亦認為是必須。但是有沒有想過,當無可奈何要變賣物業以解燃眉之急時,會遇到甚麼難題?首先,時間之長可能無法預計,當作得到幸運之神眷顧,即日就能賣出物業,但是整個買賣過程需時約三個月。更何況買家並不是一時三刻就能找到,是否及時賣出逃出困境確實難以預測。想快?可以,䧏價是可行辦法,但當然就不能收到應有價值,虧損則時有發生。

另外,你所持有的物業已還清房貸嗎?相信絕大部份澳門人置業時都會用上按揭貸款,全款繳清應是寥寥可數。一層仍有欠款的物業在變賣後,可能大部份款項都用於清還貸款,加上地產中介佣金、政府稅項、銀行手續費等雜項支出,所得餘額可能已所剩無幾,能否幫上忙仍是未知之數。還要考慮物業質量,樓齡太老舊、地區不理想、甚至是當刻巿場環境淡靜等一系列難題,都有機會令效果不如預期。

汽車等就更不用多說,落地後價值蒸發一半比比皆是,若已使用了一段日子的中古車款更談不上價值,對危急關頭上起不了太大作用。所以,就算一個家庭,資產上的分佈亦要花上心思,家庭更應留意流動資產上的配置,這方面因篇幅所限,下一期再 一一 探討。

作者:Wayne

會計及財務專業

中國註冊金融分析師

從事會計工作超過十年,現為家庭及企業理財策劃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