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基會擬推「不可兼收」 撤消「隨到隨批」個案式資助申請
社團資助重疊、澳基金會濫批資助等,多年來屢被批評,指資助變相間接由公帑為社團活動「埋單」。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在跟進澳門基金會資金運用和涉及教育範疇的自治基金資助計劃整合情況的意見中引述政府稱,未來多項政府資助需要引入不可兼收準則,澳門基金會早前在會上亦表示,未來將申請制度由全年「隨到隨批」個案式資助申請、更改為未來訂定年度資助名額,對社團的資助方面,日後會視乎相關社團活動是否滿足社會需求而定是否給予資助。以及將來由統一部門收集資助申請,再分發到相應基金審批,從而達到資源整合。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則促請政府,儘快訂立明確的指引及時間表,落實有關工作。
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早召開會議,就跟進澳門基金會資金運用和涉及教育範疇的自治基金資助計劃整合情況、2020年財政年度特區政府預算執行中期報告及第2季度PIDDA預算執行報告和2020財政年度第3季度PIDDA預算執行報告的作討論。
實行不可兼收的準則
委員會去年就社會關注澳門基金會資金運用的情況,邀請了政府代表出席作回應,其後完成了《澳門基金會資金運用和涉及教育範時的自治基金資助計劃整合情況》意見,在相關意見中,委員會指出,現行除了獎、助學金項目實行不可兼收的準則外(即允許申請人同時向多個基金申請資助,但如同時獲批,則自行選擇最合適的一項資助),其餘資助未有落實有關準則,由於申請人要主動聲明其向多於一個基金提出申請,而批准資助的基金亦須安排人員作調查,申請人有否違反不可兼收的準則,導致審查需時以及行政資源浪費,委員會促請相關部門,改善此做法,落實推行其他範疇不可兼收,減省行政資源。
意見中指出,澳門基金會表示現時首要工作是釐清澳門基金會與其他公共部門之間的職能關係,制定與其他公共部門的分工指引,以及檢視設立資助項目,審批標準以及資助額度,以更嚴謹的方式評審資助申請(並引入不可兼收準則。)此外,未來會訂定年度資助名額,不再接納「隨到隨批」的個案式資助申請。在監督方面,建議超過特定資助金額的活動項目須有執業會計師的參與。對社團的資助方面,日後會視乎相關社團活動是否滿足社會需求而法定是否給予資助。
委員會促儘快訂立明確的指引及時間表
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麥瑞權會後表示,委員會認同上述有關工作,並促請基金會應儘快訂立明確的指引及時間表,落實有關工作。他續指,委員會認同政府計劃整合現時在教育範疇中同時運作的高等教育基金、教育發展基金及學生福利基金,以便日後在教育範疇只有一個局級部門及一個自治基金、政府代表過去在出席會議時曾指出,將來可能由統一部門收集資助申請,再分發到相應基金審批,從而達到資源整合,歸口管理的施政理念。除教育範疇的職能外,委員會亦留意到澳門基金會的職能、與文化基金、工商業發展基金金,旅遊基金及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的職能出現重叠的可能,委員會促請政府,應適時作出檢視,以能夠更好達到資源整合,歸口管理的施政理念。
有部份政府項目截至第去年第3季仍未開展
另外,委員會在2020年財政年度特區政府預算執行中期報告及第2季度PIDDA預算執行報告等事宜中指出,有部份政府項目截至第去年第3季仍未開展,甚至將擱置或暫緩,例如「體育發展局西翼辦公樓」項目由於訴訟案件而進度暫停、市政署有4項工程由於配合城市總體規劃、沒有迫切性或未作深入研究等而暫時擱置(如金像歷奇村、氹仔蓮花路及機場大馬路重鋪瀝青路面工程等)。麥瑞權指,委員會認為,儘管有些部門表示因受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影響,拖延了相關工作的進度,並非所有被擱置或暫緩的項目都與疫情有直接的關係,故委員會建議,政府需要注意一些長期預算執行率為零的項目,審視其預算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避免無法真實評估及使用預算,按照《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的原則,在編製項目前須進行初步研究以便對立項的必要性、項目、用途擬達至的結果、預計執行期,所涉開支估算及其他有助監督實體就落實項目作決定的資料進行分析,如項目的複雜程度較高且須運用專門知識進行分析,建議部門或機構可藉由第3人編製有關的初步研究,以減少項目在立項後被擱置或暫緩執行的情況,同時避免預算資源無法運用的情況。委員會又建議政府,因疫情未能預見何時結束,政府財政收入在短期內將難以回復到疫情前的水平,或需繼續動用財政儲備以應付政府開支,必需謹慎管理支出,確保財政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