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未繳年費之的士駕駛員將不能營運

交通事務局表示,電子的士駕駛員證持有人須於今年3月2日前繳付2021年度費用100澳門元,否則將不能登入的士「車載機」從而無法營運。在繳付費用後方可恢復拍咭功能,繼續營運。截至2月5日,已逾9,300人領取「電子的士駕駛員證」,逾2,600人已繳付年度費用。

為方便業界,交通事務局今年推出網上繳付的士駕駛員證年度費用服務,倘計劃於2021年繼續從事的士客運業務之的士駕駛員,可透過網上繳費系統辦理繳費。但如屬未更換電子的士駕駛員證或持有舊式樣專業工作證(的士)之人士,則須按照附表之方式辦理電子證及繳付年費。

由於的士管理系統已全面啟用,故已繳費之的士駕駛員證毋須張貼年費印花,安裝於的士之「車載機」在駕駛員拍咭時已可識別證件之有效狀態。

另外,倘由他人親臨服務專區代繳年度費用,代辦人需攜帶持證者之的士駕駛員證正本、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澳門駕駛執照副本及已填妥的委託辦理聲明書,有關聲明書可於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免費索取,或登入局方網站www.dsat.gov.mo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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