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審議出入境管控法 關注取消居留權及中轉旅客制度

黃顯輝

立法會三常會昨日細則性審議《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案。三常會主席黃顯輝指出,該法案不會涉及投資居留法律制度,相關法律制度將繼續生效,直至由另外的法律作出修改。

法案建議,以虛假聲明或虛假、偽造、經篡改的文件或屬他人的真確文件,又或以任何欺詐方式所取得的入境許可、逗留許可、居留許可,以及該等許可的續期及延期,均屬無效。按上款規定作出的無效宣告,不影響有關事實所衍生的尚有民事及刑事責任,以及對作出欺詐行為的人實施禁止入境的措施。委員會希望當局能介紹相關操作方式,黃顯煇以近日生父身分未明20歲少女上訴至終審法院得直,暫時不需註銷身分證的案件為例,這種涉及第三人的案件又如何處理,會否影響其在澳門出世的子女的居留權都要取消。此外,委員會指出,現時是由法院宣告許可無效,未來會由哪個部門宣告無效及具體操作。

法案又建議,法案建議「中轉」旅客,雖然進入澳門特區,但沒有出入境記錄,不視為出入境澳門,中轉點包括澳門國際機場區域或任一出入境事務站。委員關注本澳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正發展遊艇自由行,乘搭遊艇來澳的旅客會否亦出現中轉情況?未來中轉點會否包括北安碼頭、九澳深水港等?

此外,為教學、培訓或刑事調查的目的,可以通過治安警察局,向負責有關訴訟程序的司法官請求獲臨時或確定給予被扣押的經證實為不真確的文件。有委員關注個人隱私問題,向教學及培訓機構提供文件涉及個人資料,法案如何保障私人問題?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