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木結構風險大難買保險 船主損失慘重冀政府伸援手

內港前(3)晚有三艘漁船起火,當中有兩艘漁船焚燬嚴重,海事局今晚公布火警事故為一船起火波及兩船,但源頭未明。涉事船隻主人預計事件造成數百萬損失,船身木結構、機器、漁網等統統受損,估計維修需時至少數月,惟本澳沒有相關海上事故保險以供投保,故沒有保險賠償,希望政府及有關方面伸出援手。但保險業界指出,因木結構船隻起火風險大,沒有保險公司會承保。

海事局昨日下午就相關火警意外發出新聞稿,指在內港火警事故中三艘漁船的善後工作已基本完成,海事局已派員檢查肇事船隻情況和進行調查。根據現場勘察,初步相信木船珠香19XX首先起火,其後火勢蔓延至旁邊的木船珠香18XX和鐵船珠香16XX。由於珠香19XX內部嚴重焚毀,暫未能確定起火源頭,局方將會繼續從現場是否曾遺下火種和設備故障等方面跟進了解事件。而被波及的木船珠香18XX船身左側及甲板以上焚毀、鐵船珠香16XX則駕駛室被燒毀。

涉事的船主昨日向傳媒透露,是次意外,令其損失慘重,希望政府能伸出援手。船主何太表示,船隻表面及內部設備均受損,預料農曆新年後才可維修,同時需更換多個受損的機件,估計損失連維修費超過100萬元,又預計最快要在今年南海伏季休漁期結束後才可再出海捕魚,認為維修期間嚴重影響生計。另一艘受損嚴重的漁船負責人關先生表示,當時離開船隻不到半小時便發生火警,未明起火原因。他形容事故嚴重及損失慘重,船身木結構、機器及漁網等通通受損,初步估計需要約300萬元維修費。他希望政府及有關方面伸出援手。

船主家屬不滿救援安排

海事局:接報後已馬上啟動海上搜救計劃

有漁船船主家屬當晚表示,事發時正在家中,獲知漁船起火便即刻趕往查看,又指當時曾嘗試叫現場海關通知「水上的士」,搭乘其他漁民出海「救船」,但無人理會,眼白白望著漁船陷火海,質疑當局救援不力,火警發生一小時後才派出「媽閣號」到場救援。

漁民互助會理事長陳明金昨日受訪時表示,對於事故期間有漁民希望出海參與救援被海關阻止,他明白漁民焦急的心情,但當局亦須在確保巿民安全前提下救災,他又呼籲回澳度歲的漁民須小心火種及留意海上安全。

就漁船船主家屬不滿救援安排一事,海事局回應表示,在接報後已馬上啟動海上搜救計劃,海關船隻於數分鐘內抵達現場開始灌救。由於事發位置為錨地且空間有限,事發時周邊多艘漁船需要起錨走避,因此局方經評估現場救援力量和實際需要後,協調轄下船隊和灣仔漁政派出多艘具備消防能力的小型船隻協助救援,火勢於半小時內受控。其後在現場條件許可後,安排具較佳拖帶能力的媽閣號參與善後工作,並把漁船拖回內港28號碼頭作進一步處理。

三艘漁船的火勢完全熄滅後,由於鐵船受損情況較輕,因此繼續在錨地停泊等候檢驗;而兩艘木船受損情況較嚴重,海事局人員協助抽走兩艘木船內的積水直至深夜。經評估沒有下沉危險後,局方協助把兩艘木船拖至內港9號和10號碼頭,並把船身固定在碼頭以防有進一步危險,相關的善後工作至凌晨結束。

木結構船隻風險太大難投保

有船主受訪時透露,由於本澳漁民通常離澳前往中國海域作業,未見本澳受理海上事故保險,一般漁民都是向國內保險公司購買,但一般保額都是數萬元人民幣封頂(理賠上限),且保障範圍有限,例如不能離開中國或香港等指定海域。對於是次涉事船隻在本澳海域發生意外,沒有相關保險賠償,恐難以承受數百萬的維修費用。

據澳門保險中介行業協會理事長張楚介紹,本澳規定遊艇需要購買強制性保險,但強制性保險主要是針對第三者的損失作出賠償,前晚船隻起火意外來看,即使有購買強制性保險,保險公司也不會作出賠償,因為這屬於船隻自身的財產損失,而非第三者損失。張楚又指出,目前政府法例要求購買強制性的是「娛樂性質」船隻,惟他也不確定漁船是否屬於「娛樂性質」船隻,需要購買強制性保險,希望當局能夠就此釐清相關條文。

此外,張楚又提出,當晚涉事的兩艘船隻為木結構,但如木屋、木船等木結構事物,因容易發生火警意外,若想購買「全保」保險,也有一定的難度,即使有相關保險可購買,但保險公司也會因為風險太大而不會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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