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畔及石排灣甩磚問題 再有意見譴責政府不應將責任推向小業主

社會繼續關注湖畔及石排灣甩磚事件,上週四( 1月 21 日)多位立法議員在議程前發言中也認為,政府在該事件中責無旁貸,敦促政府為湖畔及石排灣甩磚提供妥善、徹底的解決方案。社會綜合研究學會會長葛萬金昨表示,政府應該向社會交待甩磚是否與施工及驗收等過程未有把關好有關。他又認為,政府作為工程監督及驗收者,是次不應該將責任推向小業主,「絕對不能接受」。

當全澳市民「食花生」等睇政府和房屋局如何收拾湖畔及石排灣甩磚事件,另一邊廂,該兩屋苑的住戶,每日仍是過著出入提心吊膽的日子,處於既想維修但困難重重、想政府牽頭解決,又未有進展的惆悵、膠著狀態。由於有市民向廉署投訴湖畔再三出現甩磚,廉署上週稱,已為湖畔甩磚開立調查,正向建設辦和房屋局等部門收集資料和進行深入分析,有結果時將會向社會公佈。葛萬金認為,廉署收到投訴後才開立卷宗,做不到積極主動的角色、後知後覺。

葛萬金

政府應該主動解釋甩磚原因

湖畔及石排灣公屋甩磚事件持續多年,有居民反映多年來每當甩磚只是小修小補,質疑主因是工程質量問題所致;葛萬金提出,湖畔及石排灣是當年萬九公屋的產品,政府作為項目的主導者,同時是工程質量監督和驗收多個環節的把關者,過程中有沒有出現為追趕進度,出現質量或驗收問題?社會都提出該方面的質疑,他續指,有工程業人士反映,出現甩磚的位置施工不符合標準,牆身沒有水泥的痕跡,只有膠漿黏貼,當出現寒冷天氣及1、2年時間過去,問題便會顯現;面對社會的質疑,他認為,政府應該主動解釋,當中有否涉及質量問題。

毫無疑問,政府責無旁貸,奈何管理公屋及在湖畔、石排灣同屬業主的房屋局,以保固期已屆滿將責任推回小業主身上,葛萬金表示:絕對不能接受; 他強調,政府為質量及工程把關者,應該以開放態度,主動提出完善的根治方案,例如更改用料,徹底解決甩磚,不應該將責任推向小業主,需要作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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