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明日起公開諮詢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昨(21)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由2021年1月23日至3月8日,就制定《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進行為期45天的公開諮詢。諮詢期內將舉辦6場諮詢會,其中3場的對象為公共部門、燃料及化工行業、醫療及教育機構等業界代表,另外3場對象為全澳市民;公開諮詢專題網頁將於1月23日上午9時正式開通。政府期望透過多元渠道,廣泛收集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草案,助力特區政府在構建危險品的監控及預防制度上奠定法制基礎,為澳門締造一個更安全、更美好的生活環境。

保安司黃少澤司長在致詞時表示,環顧世界各地,由於制度缺失、管理不善以及安全意識不足而導致的危險品意外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威脅市民生命財產及公共安全。隨著本澳社會不斷發展,危險品種類日趨繁多,其安全隱患必然隨之增加,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有見及此,特區政府著手推進完善本澳危險品監管的立法工作,透過制定《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訂定監控和預防危險品的製造、儲存、運輸及使用安全事故的一般制度,從根本上解決現行潛在的安全風險及問題。

特區政府透過是次公開諮詢,旨在就建立相關監管及預防制度、界定及分類危險品、豁免及排除監管、特定活動和設施場所的專門監管制度、執法和諮詢機關、執行機制和處罰制度等方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意見和建議,藉以進一步完善相關法案文本,爭取早日啟動立法程序。

出席是次發佈會的人員還包括消防局局長梁毓森、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白安德(António Pedro)、賴東生以及消防局燃料安全廳廳長勞杰志。

《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將上載至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https://www.gov.mo)及消防局網站相關專題頁面(https://www2.fsm.gov.mo/ch/CB_rjcsp),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諮詢會現場、消防局、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公職局、法務局、政府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市民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諮詢文本,歡迎各界人士透過諮詢專題網站、電話(89891633)、諮詢會現場的意見收集箱,或者以信函(郵寄或親臨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消防局總部暨西灣湖行動站提交)方式,就諮詢文本的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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