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今起落閘防疫 入境前21天內曾到外國 除澳門居民外禁入境
英國出現新型冠狀病毒變種,據報病毒的傳播速度較過往的各種病毒株快7成,英國衛生大臣夏國賢形容,變種病毒已經失控。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的傳播,《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22)日刊登兩項行政長官批示,宣佈自今(23)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21天內曾經到過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居民,禁止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亦批示,基於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緊急救援,以及維持澳門正常運作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況,衛生當局可豁免上款所指人士遵守有關的措施。
由於新變種病毒株令英國新冠疫情急劇惡化,傳播速度比原來的新冠病毒高7成,令到該變種毒株更容易傳播。世界衛生組織(WHO)也開始評估對此風險。毗鄰英國的歐洲其他國家,包括荷蘭、比利時、義大利、愛爾蘭、奧地利、波蘭、保加利亞、愛沙尼亞及拉脫維亞等先後宣佈暫停往返英國的航機,針對英國的新變種病毒株新冠肺炎,全球40多個國家及地區已開始對英國實施旅行禁令。
對此,新冠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前日宣布(21日) 晚上10時起加強本澳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內地或台灣以外國家或地區入境隔離由 14天增至 21天。不過,經過半日的情況發展,行政長官加強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的傳播,在昨(22)日刊登兩項行政長官批示,宣佈自今(23)日零時起,除了澳門居民及被衛生當局豁免的人士外,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居民,禁止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行政長官批示內容如下: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以及第1/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23條,第24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25條第一款(三)項的規定,頒佈了第24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242/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基於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緊急救援,以及維持澳門正常運作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況,衛生當局可豁免上款所指人士遵守有關的措施。
此外,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的傳播,自2020年12月23日零時起,不擁有中國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居民身份的非本地居民,倘在入境前21天在內地逗留,且屬家庭團聚或其他與澳門有密切聯繫的例外情況,經衛生當局事先批准,方可入境。
另外,高教局亦發出新聞稿,提醒英國澳生做好防疫措施。高教局稱,鑑於近日新冠疫情在英國日趨嚴峻,特區政府十分關心在英國留學的澳門大專學生,透過電郵和Telegram海外學生通訊群組向在當地留學的澳門學生致以問候和表達關心,提醒學生注意身體健康,密切關注疫情發展和當地政府的各項措施,並配合院校的防疫措施,做好個人防護工作。同時,亦應留意自己和同住者的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及早就診。此外,由於臨近聖誕和新年,不少學生將外出歡度假期,高教局呼籲學生應審慎評估疫情情況,減少外出,避免在人多擠迫的地方逗留,並須時刻留意各地疫情發展和出入境措施。
如遇緊急情況,請撥打英國緊急求助電話999。若需進一步協助,可聯絡中國駐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大使館電話:(+44) 020-72994049或澳門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24小時旅遊熱線:(+853) 2833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