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智慧城市需要法律支撐
在剛過去的2021財政年度施政方針辯論當中,不少議員都在關注智慧城市的建設問題,當中有關注到智慧醫療、智慧教育、智慧旅遊等不同方面的問題。對於社會的智慧化發展,已經在廣大市民的身邊不斷變化發展,但是政府似乎還是沒有做好準備,應對智慧化城市的建設。
在未來的社會發展當中,智慧化建設已經是一個不可逆轉的趨勢,智慧化的發展不僅將會進一步影響居民的不同生活範疇,即使是政府對社會的管理以及治理問題,也離不開智慧化的建設。所以,政府在未來20年的城市規劃建設過程當中,絕對不能忽視整個智慧城市的規劃和問題,否則未來本澳的整體發展建設必然會落後。
雖然政府在早前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的內容當中,提出積極建設澳門成為一個快樂、智慧、可持續及具韌性的城市,但是在智慧化方面的建設,並沒有形成有體系的建設方向,當中包括制度上以及行動措施上,都缺乏體系性。
要全面推動本澳智慧城市的建設,首要的任務就是要有建立制定相關的配套法律的制定,只有在建立了有體系的相關法律制度,才能根據本澳整個智慧城市的建設提供規則的保障,而在規則保障之下,才可以更為有效地推動社會不同範疇的智慧化建設,倘若缺乏有體系的法律,關於整個智慧城市的建設就很有機會淪為一個空想。
子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