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主導結合市民舉報 司警局偵破販毒案拘兩越籍男女

涉案證物

日前,司法警察局接獲情報,指有一名越南籍男子在祐漢區一帶販毒;同時,「司警局大廈防罪之友」會員亦向司警局作出類似舉報。司警局高度重視有關犯罪消息,立即指派毒品罪案調查處刑偵人員深入調查,成功鎖定涉案男子的外貌特徵及住址。

司警局發言人公佈案情

於2020年11月24日,司警局毒品罪案調查處人員部署拘捕行動,約16時許見時機成熟,在涉案男子位於祐漢區的住所附近將其截獲,並即時在其身上搜獲5小包毒品「冰」,共約重3.4克。其後,該處人員將涉案男子帶返其住所進行調查期間,在單位內發現一名越南籍女子,兩人均聲稱為情侶關係並同居於上址。

涉案男子姓nguyen,27歲,持越南護照(逾期逗留),報稱無業;另一名涉案女子姓nguyen,25歲,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報稱按摩服務員。

司警局毒品罪案調查處人員對單位進行搜查,在露台位置搜獲分別以膠袋、碟子及茶葉盒包裝或盛載的毒品,包括74包共約重96.05克毒品「冰」、35包共約重23.17克氯胺酮及78粒搖頭丸,以及大量用作分拆毒品的透明包裝膠袋、兩個電子磅、懷疑為毒資的50,600澳門元及1,300港元現金等。本次搜獲毒品共市值41萬澳門元。

經查問,男嫌犯承認從事販毒及有吸毒習慣,販賣對象為活躍夜場人士及同鄉,案中搜獲的毒品是由第三者提供,但拒絕交代詳細販毒細節;女嫌犯稱與男嫌犯同居三個多月,但否認參與販毒。

其後,司警局將兩名嫌犯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進行尿液檢測,其結果均呈陰性反應。司警局以兩名嫌犯涉嫌觸犯經修改後之第17/2009號法律第八條「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男嫌犯另涉嫌觸犯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不法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移送檢察院偵訊,並繼續對本案的毒品來源及有關本澳吸毒者進行追查。

是次司警局能快速偵破本案,有賴巿民主動向警方舉報,同時結合情報消息,從中體現了警民合作既能高效打擊犯罪,亦能淨化社區治安回饋市民的重要性。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