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八月有182宗家傭過大冷河個案

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日會議上,委員就於10月5日起生效的新《聘用外地僱員法》作討論;有委員憂慮,該法律中沒有訂明進澳前的國家/地區,可能會衍生外藉家傭「短時間離澳」的情況,未必能有效改善目前家傭市場亂象,促請完善有關問題。

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邀請治安警及勞工事務局代表,介紹修定後的《聘用外地僱員法》及《職業介紹所業務法》。

徐達明(中)總結會議

不時有家傭僱主反映,家傭有怠工、虐兒、「博炒」等情況,據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歐陽廣球會後引述治安警會上數據表示,2018年,有250宗僱主因家傭怠工或其他行為而合理解僱家傭、2019年有231宗、今年1-8月有182宗(俗稱過大冷河)。會上也有委員反映及關注相關情況,中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徐達明表示,修定後的《聘用外地僱員法》雖然透過要求外藉家傭進澳前先取得工作憑證,才可以在澳門工作;但沒有訂明進澳前的國家/地區,可能會衍生外藉家傭「短時間離澳」的情況,促局方加以暏塞漏洞。

另歐陽廣球提出,疫情下外藉家傭不能入境澳門,令內地家傭的需求在疫情期間有增加,促請政府加強職介所的配對服務,回應需求。另有意見提出,以特事特辦方式,讓目前滯留在澳的家傭在澳門找工作,作為協助有迫切聘請家傭需求的家庭聘用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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