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奶茶店加盟的注意事項

廣東天穗(東莞)律師事務所 吳沁竹律師

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 胡凱雯實習律師

近年來,內地奶茶店加盟之風頗為盛行,連瑣加盟店基於總部品牌的知名商標(商號)、豐富的經營管理經驗、成熟的商業運營模式,能夠以較低的成本開展營業活動,因而吸引了眾多青年創業者的投資青睞。

在內地法律的框架下,常見的奶茶加盟實質上是商業特許經營,澳門投資者若有加盟內地奶茶店的計畫,應當有所注意:第一,在決定加盟某個品牌之前,應當提高防範意識,從內地官方管道(如:中國商標網、商業特許經營資訊管理平臺、中國裁判文書網等)瞭解特許人是否具有特許經營資格、是否已進行相應的登記備案以及相關的涉訴資訊,盡可能降低因資訊不對稱而帶來的風險。第二,在簽署商業特許經營合同之時,首先注意特許人的主體資訊,根據內地《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其次,留意合同中關於支付保證金、定金、訂金等類似費用的條款,明確其性質、用途、返還條件等事項,並可視情況約定單方解除權條款;最後,對於內地餐飲服務許可證、健康證等前置性程式或專案,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相關手續的辦理、費用支付、責任承擔等。第三,在已實際開展經營管理之後,澳門投資者應當與特許人(或相關代理人、負責人)保持良好溝通,並就最新的安排、共識及時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同時關注內地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變更修訂。

本文章由筆者根據其對內地法律的瞭解作出,代表其個人觀點,僅供讀者瞭解資訊所用,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具體法律問題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