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籲重新定位現金分享計劃 發策倡現金消費卡相結合發放

呂開顏(右)及劉丁己出席時事節目

本澳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早邀請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副理事長呂開顏以及澳大工商管理學院教授劉丁己於市民探討現金分享計劃。呂開顏建議,將消費卡與現金發放相結合發放。劉丁己則指,社會現時將「經濟成果」、「江湖救急」以及「社會福利」三件事混為一談,應重新定位現金分享計劃的目的。

呂開顏指出,現金分享計劃實施逾10年,社會上一直有意見要將現金分享制度化,他認為明年 (2021年) 發放方式可採用消費卡及現金發放,至於比例有待商榷。他又指出,過去以現金發放令儲蓄性需求增大,未必流入市場,若要幫助本澳經濟,應思考如何提振內需,若能夠讓一部分現金流入本澳市場,效用可達到最大化,提振消費信心,建議明年的現金分享發放形式可以現金、消費卡各佔一半。

他又指,現時是共同抗疫時期,應發揮守望相助精神,不希望見到分化,這樣會導致澳門未來任何社會福利都需要仔細重新思考。但今年是比較困難的時期,建議以較低門檻推進。

劉丁己則希望市民有同理心理解政府財政困難,並對消費有信心,能造就本澳經濟內循環。他又指出,若現金分享維持,世界各地將會報道,讓海外人士對澳門的經濟有信心,加強旅客來澳消費意欲。

他又指,現金分享最初是與居民分享澳門經濟發展的成果定位,「澳門今年都冇賺咩錢,憑咩要求政府現金分享」,指大家現時將「經濟成果」、「江湖救急」以及「社會福利」三件事混在現金分享裡面一齊討論,「政府唔係超級英雄,冇可能叫佢用現金分享解決所有問題」。他提出,應通過科學客觀評估,重新定位現金分享計劃的目的,認為若只是與居民分享經濟成果,今年不應推出。

他又表示,理解市民的困難,自己亦希望有現金分享,「多啲仲好」,重申市民要對政府有信心,但民眾都要有同理心。

有不少市民贊成將現金分享以對半形式發放,即「一半現金一半消費卡」,亦有市民建議分時段發放,半年發放消費卡、半年發放現金,但亦有不少市民認為可擴大消費卡使用範圍,以及延長或不設立時限。亦有不少市民認為不應發放給旅居海外的持居民身分證人士,認為現時應該調整相關法例,訂立183天居澳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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