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康:彈性重疊經夾屋門檻利長遠政策

政府日前提出《澳門夾心階層住房方案》並進行公開諮詢,當中定位、申請資格等都備受社會關注,中區社諮委委員何永康認為,夾屋門檻應跟經屋門檻進行彈性重疊,除了讓申請者可以選擇之餘,更重要的是避免經屋跟夾屋調整門檻時出現的「真空」及政策衝突,以及能夠更靈活地調整政策跟未來房屋類型比例。

何永康表示,現時經濟房屋「永遠姓公」,而夾屋則為「私樓」,並較經濟房屋優質,相信夾心房屋吸引力會比經濟房屋大。但現時經屋公不應求,造就大量「陪跑」以外也令到居民上樓無期。而澳門一直未有「夾心樓」,無法解決現時夾心階層既無法申請經屋,又無法購買私樓的問題。

就夾屋門檻方面,假如政府先推出夾屋申請,申請下限跟上回經屋上限一致,然後政府又再推出經屋申請,並下調了上限的門檻,將會在經屋及夾屋之間造就了一群「真空」的申請者,令到這些人士無法申請經屋及夾屋,他認為與其兩者門欄只是剛好接觸而沒有重疊,不如透過重疊方式,令政府更更有彈性地調整夾經兩者的門檻,又不會出現可能「真空」的情況。

另外,除非政府未來不再調整經濟房屋門檻,否則如果政府以固定百份比就經夾屋兩者進行重疊,在未來調整兩者的申請門檻時,或會出現局限甚至政策衝突。何永康指出,現時政府在諮詢文本中的經屋每月收入上限比較,意見一跟意見二均以經屋上限的固定百份比,當中意見二更高達50%,即代表著經屋門檻上限至少必須是社屋上限及經屋下限的一倍,否則夾屋的申請範圍將會完全覆蓋經屋,以及出現低於社會房屋收入上限的現象,令到經屋、社屋及夾屋的功能變得模糊。

倘若門檻比較過於固定,而沒有任何彈性,或會令到社屋、經屋、夾屋的門檻出現衝突。他建議夾屋門檻下限必須至少要跟經屋門檻上限一致,才能夠解決現時夾心階層「兩頭唔到岸」的情況。而在更長遠地為未來政府政策進行考慮,固定門檻重疊比例不宜過高,或是必須作出彈性重疊,例如將意見一和意見二調整為0-20%以及0-50%,藉此方便地調整兩者門檻及未來澳門房屋比例。

何永康強調,經濟房屋目的是協助具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的本澳居民解決住房問題,以及促進符合本澳居民的實際需要及購買力的房屋供應。對於長遠的房屋政策而言,政府應完善社屋、經屋、夾屋、私樓四大置業階梯。鼓勵有能力的本澳居民從經濟房屋轉移到夾心房屋,然後再由夾屋轉移到私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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