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文政建議清晰定義酒精飲品

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澳門青年聯合會理事長蔡文政

特區政府即日起公開諮詢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澳門青年聯合會理事長蔡文政表示, 根據諮詢文本澳門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2017-2018 學年),曾經飲酒的中學生超過八成,該比例自 2003 年起一直保持上升趨勢。有2成7學生未滿 13 歲已初次飲酒,2成7學生為現行飲酒者。有七成的現行飲酒學生是自行在商店、食肆、餐廳、酒吧購買酒精飲品,另外約兩成是從家人那裡取得;可見在本澳,青少年很容易取得酒精飲品,加上目前未有法例規範購買酒精的年齡限制及其他輔助減少未成年人飲酒的措施,曾飲酒的中學生的比例持續上升,飲酒在學生群體中也較為普遍。

世界衛生組織十分重視對有害使用酒精的預防和控制,當中減少未成年人接觸和消費酒精飲品是各國各地預防和控制有害飲酒的首要措施。青少年期是腦部發育和行為轉變的關鍵時期,在青少年期飲酒會對他們成長的過程造成影響。而且,根據調查,年輕人也較成年人更快對酒精產生依賴;愈早開始飲酒,日後出現酗酒情況的可能就愈大,由於青少年對於自我行為控制不易,往往會誤判自己對酒類的可攝取接受度,加上課業及青春期的情緒改變,久而久之會依賴成性,進而染上酒癮。一旦染上酒癮,不僅身體功能會加速老化耗傷,行為脾氣也會變得暴躁易怒,為他們及社會帶來身體、性和情緒方面的危害。為減少酒精對本澳青少年的相關危害和進一步保障他們,因此,有立法規管的必要性。

蔡文政建議規管的方向,一、為酒精飲品訂立統一清晰的定義,限制的酒精飲料是指任何經發酵、蒸餾或添加的,以容量計酒精濃度高於 1.2%的飲料,二、限制購買酒精的最低年齡,三、並應在銷售酒精飲酒的地點張貼禁止售賣予未成年人的告示,在酒精包裝上加上警告字眼,四、應禁止在為未成年人而設的場所(如教學機構等)售賣或供應酒精飲品。

蔡文政補充,除了以立法的方式減少未成年人接觸酒精飲品,政府亦應透過教育推廣,加強青少年、家長及社會各持份者對酒精危害的認識,加強酒精危害的宣傳教育;而家長的行為亦對子女有重要影響,父母對青少年的成長過程扮演重要的角色,父母親應確實讓孩子們瞭解酒對他們身心的影響,為青少年建立向酒精說不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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