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隆地段內國有土地 政府料今年內收回

文化局計劃收回氹仔益隆炮竹廠舊址地段進行活化,據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陳寶霞回覆議員提出書面質詢透露,政府去年初完成益隆炮竹廠地段的首階段清遷工作,現正進行次階段的清遷程序。本年七月發出勒遷告示,預計今年內完成益隆炮竹廠地段範圍內國有土地的收回工作。益隆炮竹廠地段由私人土地和政府國有土地組成,曾被揭發有土地權利人以細地換大地方式取得益隆土地發展,引起社會譁然。政府隨後宣布益隆地段批給無效,並展開土地回收程序,但收回土地的工作一直進展不佳,上次政府發出清遷令為三年前,當時勒令占用國有土地部分者在六十日內清遷土地上的雜物。

陳寶霞在回覆議員書面質詢中表示,特區政府收回土地後,市政署將會配合土地規劃及文化保育部門,跟進場地清潔整理的工作,提供綠化景觀及步行系統修整建議。倘具備條件,特區政府希望未來可利用益隆炮竹廠優越空間及自然環境建設成重要開放空間節點,串聯氹仔舊城區旅遊資源,以形成系統化空間佈局。

陳寶霞指,文化局一直十分關注炮竹廠舊址的情況,過去已將其列為文物普查清單的對象,並持續就該址的價值展開歷史資料搜集及論證研究,待有關的土地權屬處理程序完成,並在資料完備、論證充分等評定條件成熟的前提下,文化局將按《 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開展文物評定程序。

陳寶霞又指,目前文化局正就炮竹廠址局部對公眾作臨時開放進行可行性分析及初步構思;工務局同時向有關部門就上址的生態、綠化、環境等方面徵詢意見,待相關土地權屬處理程序完成, 並在環境安全的情況下,爭取儘快開放部分空間予公眾參觀。

按照文化局上月公布益隆炮竹廠舊址活化規劃計劃,文化局會在益隆炮竹廠舊址善用土地、生態以及文化資源,將保留該址內的建構築物和原有佈局,對受損的建構築物進行排危加固,鋪設棧道連結各分區及設置休憩設施等,沿途設置說明牌展示益隆炮竹廠歷史、建築功能及炮竹製作方式等內容。

益隆炮竹廠位於氹仔施督憲正街西側,於1926年成立,至1984年結業,是過去澳門最大、最完整的炮竹廠,雖然炮竹廠已荒廢,但外牆和內裡結構基本完好,成為澳門舊工業的歷史的見證。

益隆炮竹廠佔地面積28,340平方米,其中21,668平方米的土地由澳葡政府於1950年代向原炮竹廠兩位經營人以租賃方式批出,以便和經營人擁有的1,655平方米私家地及其他土地一併利用,經營炮竹廠業務。至上世紀80年代,益隆炮竹廠已基本處於停運狀態,澳葡政府於1986年根據法律規定宣告解除上述批地合同和批給失效。及後,廠內的私家地業權被轉讓,澳葡政府也先後多次接獲以益隆炮竹廠地段權利人名義提出的興建商住樓宇或置換其他土地的申請,但一直未達成協議。此外,有關業權人與政府因氹仔BT27地段溢價金問題引起糾紛。至2000年中,經檢察長建議,有關溢價金問題透過正處理中的炮竹廠換地案卷解決。

同年,工務局經多次磋商後與炮竹廠地段權利人就有關置換土地達成共識,並於2001年1月10日,由工務局局長代表特區政府與聖母灣公司代表簽署土地置換《承諾書》,特區政府承諾向聖母灣公司批給氹仔望德聖母灣一幅面積為152,073平方米的土地,聖母灣公司亦承諾將構成整個益隆炮竹廠的全部土地在不帶任何負擔的情況下轉讓予特區政府。2002年3月,聖母灣公司獲特區政府批准把望德聖母灣土地分割成兩幅分別為99,000平方米和53,073平方米的土地,並把前者作價港幣5億元,轉讓給信德娛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興建酒店。2006年,信德公司聲明放棄上述土地中的18,344平方米面積,以換取特區政府用租賃制度和豁免公開競投的方式批給一幅位於外港新填海區面積相若的土地興建酒店和住宅。

益隆概念設計

隨後廉署接舉報,分析有關土地置換《承諾書》,發現簽訂的方式及內容明顯違反了「合法性原則」。根據舊《土地法》規定,工務局局長並無法定權限或獲法定授權以租賃方式批出土地。廉政公署於2016年8月公佈氹仔益隆炮竹廠換地事件的調查報告,證實土地權利人僅持有1,655平方米土地,卻以「細地換大地」換取152,073平方米土地,當中更涉及龐大的金額利益。政府在廉署報告出台後宣布土地批給無效,而廉署就事件展開調查,暫未有人因為「細地換大地」事件而被刑事偵查。另外,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在今年一月列席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問時透露,益隆炮竹廠土地複雜,目前政府已收回「八八九九」土地,仍有小部分未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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