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圖選址敲定舊愛都地段 舊法院大樓將用作終審法院
上屆政府選址位於南灣的舊法院大樓及司警大樓改建成新中央圖書館,惟一直遭到市民反對,現屆政府較早前煞停該方案,表示會重新考慮新中圖選址。昨日,文化局就有關新中圖的選址及多項重要工程計劃舉行新聞發佈會,宣布新中圖選址位於塔石舊愛都酒店地段,並向傳媒介紹分別由四個國際知名的建築設計團隊的四份概念設計方案。同場還就澳門文化中心黑盒劇場計劃的進度、氹仔益隆炮竹廠舊址及荔枝碗船廠片區局部開放的構想進行介紹。
文化局局長穆欣欣指,澳門新中央圖書館項目一直以來是特區政府十分重視的工作,考慮到社會大眾對新中央圖書館選址的不同意見,當中有意見希望重新評估在塔石舊愛都酒店地段興建新中央圖書館的可行性,經分析評估選址於舊愛都酒店地段興建新中央圖書館將更具合理性及效益,為就其選址提供更多論證的支撐,特區政府早前向國內外十多個獲國際性建築設計大獎、且曾設計傑出圖書館或類似文化設施的建築設計團隊瞭解,並邀請其中四個有意願參與項目的團隊提供概念設計方案。
據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介紹,四個國際知名的建築設計團隊分別來自荷蘭、芬蘭、愛爾蘭及瑞士,其提交的概念設計方案均具以下共通特點,包括具標誌性的外觀設計、保留原有壁畫、規劃充足的車位數量、著重與塔石廣場的互動關係,以及充分利用新花園泳池的景觀,方案為新中圖選址的訂定提供了科學及較具體的參考基礎。
經綜合分析,選址在舊愛都酒店地段興建新中央圖書館建築面積可達10,000平方米以上,將是全澳面積最大的一座圖書館,在建築技術層面而言,在舊愛都酒店地段興建新中央圖書館的建造工程難度將減少,其建造成本亦相對大幅降低。
而圖書館在面向塔石廣場的客觀環境上,更具條件打造成一座在設計上更具標誌性的文化設施建築物,且該址毗鄰文化設施及市民活動集中的塔石廣場,接近民生區域,周邊多所學校林立,服務面能更廣泛,同時減少市中心的交通壓力。未來新中圖將形成與塔石廣場一片和諧對話的景觀,能聯繫附近一帶世界文化遺產建築群,以及文藝創意空間之文化片區,發揮圖書館更豐富及多元的功能。
近年政府積極建設「智慧城市」,新中圖設計中會否配合「智慧城市」增加更多便民設施?公共圖書館管理廳廳長呂志鵬介紹,文化局一直以便民方向設置圖書館科技,近年文化局添置了很多滅菌機、閱讀障礙機、字體放大機等,甚至配合政府「一戶通」設置的資源,這些不同的措施、電子資源以及設立新的數據庫,文化局一直收集相關經驗,以便大型移植到新中圖的發展上應用。他又稱,新中圖會利用舊中圖以作互補,無論是藏書分區、資源分佈以及電子資源排布將會更加合理和突出優勢。
為瞭解公眾對未來新中央圖書館的意見,文化局將設「我心中的圖書館意見收集活動—你希望圖書館有什麽功能?」,市民可對理想中圖書館應具備的功能發表意見,並透過專門電郵至inf.bp@icm.gov.mo分享想法,亦可把意見投進設於澳門中央圖書館、氹仔圖書館及石排灣圖書館的意見收集箱,共同參與澳門新中央圖書館的建設過程。
新選址工程相對舊法院簡單 文化局:爭取2024年落成
關於新中央圖書館落成時間,梁惠敏表示,原本在舊法院大樓的計劃料於2022年落成,因現時在舊愛都地段興建,選址要重新設計,「預計差一、兩年」,新選址工程相對舊法院簡單,面積規模相對細,希望能追趕時間,爭取於2024年落成。
而新中央圖書館落成後,塔石中央圖書館的去向如何,梁惠敏指,由於塔石中央圖書館具有代表性,當局初步構思將來集中放置澳門資料和古籍文獻;新中央圖書館則放置內容相對動態、活動式的書籍,其方向是服務更多居民,希望令兩個圖書館起互補功能。她續指,原塔石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包含泳池、停車場、演藝學院和青少年活動中心四個主要功能。文化局轄下演藝學院佔文康中心四成一;停車場則佔四成二;泳池佔一成一;青少年活動中心只佔6%。按現時新中央圖書館方案,會保留新花園泳池,但原有的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計劃先擱置,文化局將與教青局協調,另覓選址,演藝學院也將另覓選址。
至於舊法院大樓及司警大樓,據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8月28日在行政會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特區政府經充分評估後,對過往考慮將舊法院大樓改建為新中央圖書館計劃作出調整,舊法院大樓將保留原貌及供司法機關使用。梁惠敏則表示,舊法院大樓將會用作終審法院,而司警大樓將會改造成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使用。
舊法院方案耗七百萬 擱置釋廿億公帑
關於新中央圖書館預算,文化局長穆欣欣表示,以佔地面積1萬平方米計算,初步估算造價5億元。她強調具體預算需待完成工程設計和施工方案等,不排除未來造價與初步估算有差距。她稱,新中圖選址現階段仍需取得更多論證基礎,四個國際團隊提出的方案屬基礎性參考,並非競賽。下一步將開展更多深入研究,聆聽社會意見,並邀請評審專家就方案提供意見,全力推進新中圖的選址規劃。
據文化局介紹,邀請四個有意願參與項目的團隊提供概念設計方案,相關設計費用共72萬元。另外,原先舊法院設計方案已判給MAA馬若龍建築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現時因更換選址,相關費用如何清算?梁惠敏表示,早前舊法院建新中央圖書館計劃的設計判給費為1,868萬元,獲判給的團隊目前為此已完成當中的三期工作,當局已支付40%判給金額,約747萬2,000元,接續未需要支付。她說,40%判給費中,有10%(168萬元)是第二期服務中開展現況調查,包括鑽探、測繪、分析評估及風險評估等工作,將來在具條件下,這些資料將會採用。
原本舊法院建設新中央圖書館,以及舊愛都酒店打造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兩項計劃,現擱置後估算,約釋放20億元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