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漁期結束 多項措施對漁船進行疫情防控

在引領下漁船有序出海作業

為期三個半月的南海伏季休漁期於16日中午12時結束,海事及水務局與海關派出船隻和人員在內港漁船錨泊區、往內港航道一帶指揮海上交通,錨泊於內港的百多艘漁船有序駛離錨泊區,出海捕漁作業。局方亦在現場廣播,呼籲船隻遵守航行秩序,注意海事安全。

為加強對回港漁船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由8月16日中午12時起,漁船在離港進行捕撈作業後重新進港時,非本地漁工禁止登岸,所有登岸人員亦必須向海關出示,現行規定下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只能從南舢舨碼頭入境。另外漁船船長也須提供該漁船之電子航跡記錄。如航跡顯示曾進入中高風險地區,船上人員則須進行14天醫學觀察,有關漁船則須錨泊在錨地以北的獨立檢疫區域內。

此外,局方規定漁船上落漁獲及補給必須使用內港5B2、28、31A和33號碼頭,而且在上落漁獲及補給後,必須駛離碼頭並前往內港錨地錨泊,漁船不能隨意靠泊其它碼頭。

然而,防疫措施可能隨時會因應疫情發展和實際需要而作出調整,局方呼籲漁業界,尤其是出海作業時間較長的遠洋船隻,在進港前應留意最新的防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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