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與民青會續辦「兩法」講座
為讓本澳青年更好地認識《憲法》與《澳門基本法》的關係,增強法制觀念,由市政署與民眾青年會合辦的「《憲法》與《澳門基本法》活動」於日前舉行第二場講座,吸引多個家團和青年參與。
講座於澳門基本法紀念館舉行,由澳門執業大律師施麗君主講。內容包括簡述《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法律,是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法律保障;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等內容。
施麗君特別解釋了《基本法》中規定的高度自治, 是在全國人大授權下的自治,澳門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而所謂高度自治,是從程度上比較而言;具體來說,澳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民青會表示,與市政署合辦“兩法”講座,旨在加強社會各界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認識與關注。而《憲法》與《澳門基本法》關係之社區巡禮包括講座、親子工作坊、園遊會及歷奇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