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期延至9月15日審11法案

立法會昨日召開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延長立法會正常運作期》的簡單議決案,立法會第三會會期正常運作期將延長一個月至9月15日,目的為處理正審議中的11份法案。 

立法會主席高開賢表示,基於新冠肺炎疫情,立法會正常運作期亦受影響,先是完全暫停運作,及後亦需有一定限制情況下工作,以致立法會工作有所延誤。

立法會執委會認為,目前立法會審議法案相對較多,還有11份法案在委員會審議中,故建議8月15日完結的正常運作期延長至9月月15日。

11份法案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司法警察局》修訂案;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制度;《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修訂案;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酒店業場所業務法;職業介紹所業務法;修改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制度;修改《印花稅規章》及《印花稅繳稅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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