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調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金額上限

立法會昨日以緊急程序通過《修改第5/2003號法律〈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債務〉》法案。當中「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兩項信保計劃,已提出申請並正在審理的個案共635宗,所涉及的信用保證及專項信用保證金額,分別為$5.64億元及$450萬(澳門元·下同)。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受新型冠狀病毒影響經濟,並且預料申請數字仍會持續上升,澳門特區政府可提供的信用保證的額度將可能於數月內用罄,故藉提出《修改第5/2003號法律〈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債務〉》法案;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9億調升至20億;將「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1億調升至$2億,即承擔債務的總額上限由原來的$10億元提高至$22億,以協助中小企業渡過財政難關,穩定就業市場,加快本澳經濟復元的速度。

特區政府於2003年推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同年在立法會通過第5/2003號法律,批准澳門特區政府承擔有關債務,分別在2010年及2014年獲立法會批准調升信用保證的限額。李偉農指,上述兩項信保計劃已推行將近17年,行之有效,截至今年7月31日,特區政府共批准了882宗申請,合共為21.5億元的中小企貸款提供擔保。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兩項信保計劃的申請數字近月急升,已提出申請並正在審理的個案共635宗,所涉及的信用保證及專項信用保證金額,分別為$5.64億及$450萬,並且預料申請數字仍會持續上升。特區政府可提供信用保證的額度,將可能於數月內用罄。

他續指,本澳現時仍然面臨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所帶來的影響,特區政府已推出針對社會不同層面的人士和業界的各種經濟援助措施,然而,中小企業所面對的經營困境仍然艱難。因此,向立法會提出對第5/2003號法律進行修訂,容許特區政府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9億元調升至20億元;將「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1億元調升至2億元,即承擔債務的總額上限由原來的10億元提高至22億元,以協助中小企業渡過財政難關,穩定就業市場,加快本澳經濟復元的速度。為了有效及盡快處理有關信用保證申請的審批工作,以協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提請立法會採用緊急程序審議本法案。

議員鄭安庭、宋碧琪反映,本澳經濟在今年下半年,甚至明年都可能仍然受到疫情影響出現結業潮、裁員潮等,在此嚴峻的經濟下,政府有否考慮加大中小企的借貸額,協助中小企渡過此難關?議員葉兆佳反映,過去有關的信貸計,中小企申請量少的原因在於審批程序慢,他建議,未來將審批權適當授權,令審批程序加快,回應企業急需。另有議員提出,政府會否加推其他的措施,協助中小企應對未來的經濟環境。

兩項信保計劃已推行至今共批准了882宗申請,平均1年66宗。李偉農指,每年工商業發展基金會預留1,000萬元作理賠需要,多年來約有1.1%個案理賠,另有約9.5% 個案需要政府擔保,大部份的借貸是健康的。另外,現時大部份的貨款是先放款,考慮到公帑使用及償還能力,不是「必批」,在審批個案時會評估可控風險,同時在謹慎及效率間取得平行點,最後審批權在於行政長官。他又指,企業可以按照自身條件和狀況申請兩種計劃,甚至可以同時申請,認為額度足夠。

李偉農相信,現時經濟環境仍然存在波動,在兩地往來循序漸推進下,兩地交往逐漸恢復正常,以服務出口為主的澳門,真正能提振經濟及解決經濟困難問題的就是遊客,政府所提出的支援計劃,最終目的是恢復遊客,目前,兩地政府密鑼緊鼓,在風險可控下逐步實現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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