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消費卡餘額為零者今起可加值

經濟局表示,已持有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可於今(27)日至7月31日提前加值期,在190個加值點自助加值,但第一期消費卡餘額必需為零才可加值。

居民需要注意,第一期消費卡使用期至7月31日,逾期未使用的餘額將退回庫房。8月1日,所有第一期消費卡餘額將會清零,已持有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屆時可自助加值。

至於未領卡或遺失卡的人士,亦可即日起到指定服務點領卡。

經濟局呼籲居民無須急於加值或領卡,第二期消費補貼的領取期長達4個半月(7月27日至12月14日),而使用期(8月1日至12月31日)則長達5個月。

小標:自助加值無須預約

自助加值無須事先登記或預約,居民拍卡時亦無須出示身份證。加值一次全程大概只需要5秒左右,方便快捷。

  1. 為確保加值秩序暢順,居民下周加值前可先透過經濟局消費補貼計劃專頁(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zh_TW/index.jsp)查詢卡內餘額及加值地點資訊。

總數190個加值點,遍佈本澳各區,包括:

(1)  5個政府部門(經濟局、市政署、郵電局、交通事務局及房屋局)          的指定服務點。

(2)  5個社團(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澳門婦女           聯合總會、民眾建澳聯盟及澳門江門同鄉會)的指定服務點。

(3)   12間銀行及金融機構(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大西洋銀行、大豐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澳門國際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澳門分行、澳門商業銀行、華僑永亨銀行、廣發銀行澳門分行、立橋銀行、澳門華人銀行、以及郵政儲金局)的指定服務點。

(4)  澳門通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服務點

小標:未領卡或遺失卡人士須到指定服務點領卡

未曾領取或已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合資格人士,明天起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證正本親臨或委託他人,到下列政府部門服務點,領取已加值澳門元5,000元的消費卡。

領取新卡同樣無須登記或預約,但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領卡前須先到治安警察局報失,報失後第2個工作日到領卡服務點領取。

領卡服務點包括:

  1. 經濟局板樟堂辦事處(板樟堂街1號1樓,即議事亭前地玫瑰堂旁)
    1. 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中介人服務中心(東曦閣)
    1. 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1.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1. 市政署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
    1. 市政署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

此外,申請、續期或更換身份證的人士可選擇於領證時在身份證明局一併領卡;社會工作局亦將協助有需要人士加值或領卡。

第二期消費卡調整了未成年人消費卡的代領方式,除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外,未成年人的消費卡亦可由三親等內的成年直系或旁系血親(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姊、叔、姑、姨、舅等)代領。

父、母或監護人亦可透過委託書及相關證件,委託他人為未成年人代領。相關代領所需文件,可於消費補貼計劃專頁下載。

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對象,為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每位合資格居民可領取5,000元消費補貼。

由於第二期消費卡在加值或領取新卡後遺失將不獲補發,再次提醒居民需妥善保管自己的消費卡。倘若遺失,請儘快向治安警察局報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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