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樓宇滲漏水比率偏高 街總倡修法責成小業主配合樓宇滲漏水檢測

街總進行的「澳門樓宇滲漏水情況問卷調查」中,受訪者中約有5成是經歷過或正在經歷樓宇滲漏水問題,比率偏高。針對居民在處理滲漏水問題期間最常遇到的困難,最主要集中在無法找出滲漏水源頭、樓上樓下單位不願意配合檢測工作、滲漏水源頭單位不願履行維修責任或賠償這3方面,街總中區辦事處主任程順明建議,需要推動相關立法及修法工作,有關單位的業主/住客多次拒絕合作下,政府檢測人員可申請法律文件進入相關單位調查源頭,以及在確定滲水源頭後應發出文件通知,在指明的期限內應處理滲漏源頭。

為了解本澳居民遭遇樓宇滲漏水的比率、居民在解決滲漏水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居民對政府處理樓宇滲漏水的意見,街總於今6月中旬進行了「澳門樓宇滲漏水情況問卷調查」,以網上問卷及面談方式,成功訪問了821名居民。受訪者所處大廈類型方面,居住電梯樓的有63.34%,居住唐樓的有36.66%。受訪者居住大廈年齡情況中,樓齡 10 年或以下有 8.53%、樓齡 11-20 年為19.98%、樓齡 21-30 年為36.05%、樓齡 31-40 年為26.55%、樓齡 41 年或以上有 8.89%。

受訪者中約有 5 成經歷過或正在經歷樓宇滲漏水問題,比率偏高。受訪者表示,正在發生滲漏水的有15.23%、曾經發生滲漏水的有35.08%、沒有遇過滲漏水有41.05%、不清楚有無發生滲漏水情況有 8.65%。並反映,有伴隨出現墻身發霉(61.74%)、天花板滴水(38.01%)、墻壁破裂(34.87%)、石屎剝落(29.78%)、流出污水(26.15%)、傳出臭味(21.31%)、流出清水(20.82%)、鋼筋外露(14.77%)等問題。

不到一半受影響受訪者解決到滲浸水問題

在曾經歷過樓宇滲漏水的受訪者中,滲漏水問題得到解決的僅佔41.4%,沒有解決佔 26.39%,有緊急處理但未完全根治滲漏水佔 32.2%,仍有過 5成受訪者滲漏水問題未有得到解決。受訪者並反映,在處理樓宇滲漏水問題中遇到的困難,主要包括找不出滲漏源頭(36.08%)、樓上樓下單位不配合檢測(33.66%)、滲漏源頭單位不履行維修責任或賠償(24.46%)、業主間未有達成解決問

題共識(23.24%)、等候政府檢測報告過長(16.22%)、大廈管理實體有協助但依然無法解決(15.98%)、滲漏水地方屬於大廈公共部分(15.74%)、找不到專業公司維修(15.01%)、沒有(13.80%)、無能力支付維修費用(13.08%)等。而最終,在後續處理樓宇滲漏水的方法上,以自行處理為主,透過專業人士(43.8%)、管理公司(27.27%)、大廈管理機關(23.14%)、房屋局滲漏水中心(20.25%)、民間社團機構(15.7%); 有21.9%沒有後續處理。

滲漏水檢測報告製作需時

在 408 名未經歷樓宇滲漏水問題的受訪者中,當樓宇發生滲漏水時能夠正確找到負責跟進的政府部門的比率只佔 27.7%,不知道的佔 72.3%,反映有相當的居民不清楚應向哪個政府部門求助解決滲漏水問題。另在曾經求房屋局助滲漏水中心的受訪者中,等候滲漏水檢測報告時間上,以7-9 個月佔最多,有34.38%、10-12 個月有15.63%、13 個月或以上有9.38%,反映出檢測報告需要,影響居民透過滲漏水中心解決滲漏水的意欲。針對曾經找政府滲漏水中心跟進的個案處理情況,最後問題得到解決的比率接近 6 成,仍有 4 成個案未有得到徹底解決。

另外發現,唐樓發生滲漏水為61.79%,顯示唐樓較電梯樓更容易發生滲漏水情況; 按樓齡分,超過 20 年以上的樓宇有逾 5 成機會發生滲漏水。客觀上,樓齡大小與樓宇發生滲漏水有一定關係,真正造成滲漏水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大廈業主間缺乏大廈維修保養意識,樓宇長時間缺乏適當的維護和管理,導致喉管老化,同時有部分業主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肆意更改單位喉管或間格,最終引致滲漏水問題發生。

小業主在處理樓宇滲漏問題上,離不開懷疑滲漏單位的不合作,程順明認為,需要推動相關立法及修法工作,有關單位的業主/住客多次拒絕合作下,政府檢測人員可申請法律文件進入相關單位調查源頭,以及在確定滲水源頭後應發出文件通知,在指明的期限內應處理滲漏源頭,否則單位業主應遭罰款,同時建議推動調解服務以及培訓更多專業檢測人員,設立調解委員會或滲漏水調解中心,協調居民解決樓宇滲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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