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小組會討論保安部隊附帶報酬法案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就《修改第8/2012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法案作討論,委員會對於法案中建議採用平均的方式計算人員的每周工作時數,容許以人員當月的工作總時數除以該月份的工作日數,再乘以每周5日工作日,作為人員每周工作時數的計算方法,提出是否公平性的疑慮。

委員會昨首次就法案召開會議,為確保人員的超時工作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法案建議採用平均的方式計算人員的每周工作時數,容許以人員當月的工作總時數除以該月份的工作日數,再乘以每周5日工作日,作為人員每周工作時數的計算方法。立法會第1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會上有委員關注到,紀律部隊之間存在每週不同工作日的情況,有部門為5天工作,有部門則為6天工作,而部份部門在特別日子,例如內地黃金週假期、春節長假期等,短時期內工時會增加,若以法案建議的計算方式計算,是否能夠對不同部門間的實際情況作出反映?有委員則提出,如何對人員的出勤考核作覆查、法案中建議增補性報酬以行政長官批示作訂定,另關注有別於目前《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中收取100薪俸點的標準等。委員對法案的內容制作了問題集,稍後將邀請政府代表出席會議,作回應及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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