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人氹仔餐廳用膳後集體腸胃炎

市政署調查一宗懷疑集體胃腸不適事件,根據衛生局通報的資料,截至7月5日中午,涉及九個家團共26人。市政署已在涉事場所抽取食品及環境樣本進行化驗,同時對涉事商戶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勒令停售懷疑涉事食品。

根據衛生局的資料顯示,是次集體胃腸炎事件暫涉及九個用餐家團合共26人,患者分別於7月2日、7月3日、7月4日曾到氹仔澳門賽馬會賽事大樓一樓的名門尊薈餐廳午膳,期間大部份患者均曾進食該餐廳供應的甜品。涉事患者最早於7月3日早上起,陸續出現腹瀉、發熱、腹痛、嘔吐等症狀。經衛生局流行病學調查,上述患者發病前72小時沒有共餐史,根據進食記錄、潛伏期和症狀,是次事件較大可能由細菌性病原體引起。

市政署接報後已即時派員前往懷疑涉事場所進行環境衛生調查,並抽取食品及環璄樣本進行檢驗。市政署亦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條,即時對場所採取相應防控措施,勒令場所由即日起暫停供應懷疑涉事食品,並對場所進行全面清潔及整頓,直至符合食安及衛生要求,通過複查複檢。同時,要求涉事場所安排員工修讀「食品衛生督導員課程」及「食品安全與環境衛生基礎班」,以加強員工對食品及個人的衛生意識。

市政署將持續調查及跟進事件,如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將依法作出檢控。根據《食品安全法》,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澳門幣5萬元至60萬元的罰款,若情節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而被檢控,可被判處最高監禁五年或最高600日罰金。

市政署呼籲食品業界必須注意食品、環境及員工的個人衛生,確保食材的貯存及製作過程安全。此外,夏季天氣高溫潮濕,食物容易變壞,市政署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對食物衛生狀況及質量存疑,應停止食用;進食前應用皂液徹底清洗雙手,保持個人衛生,預防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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