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園冀完善法律嚴懲假結婚

早前,警方公佈一宗假結婚騙取本澳居留權的案件。共建好家園協會時政關注組成員、社區警務主任朱愛莉表示,假結婚行為對家庭婚姻及倫常觀念造成嚴重衝擊,擾亂了真正以家庭團聚取得居留權的途徑,有必要嚴懲。她期望當局加快完成假結婚相關法律的修訂,加重刑罰;以及研究增加在取得居留權前的家訪及面談程序,查核該婚姻的真實性;善用社區警務和區域警務合作等方式多種手段阻嚇及減低有關犯罪行為發生的機會。

長期從事家庭服務工作的朱愛莉指出,假結婚在本澳存在已久。當局早在2018年完成了《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的諮詢及總結報告,當中建議設立假結婚罪名。她促請當局儘快將法律提上議事日程,盡快將假結婚罪得以獨立成罪,以提升取證與檢控的效率。同時,參考鄰近香港對假結婚行為除了可以串謀欺詐、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發假誓、作出虛假聲明等多種途徑作檢控,最高更可被判監禁14年。但現時當局初步只建議假結婚罪科處的刑期為2至8年,阻嚇力略嫌不足,她期望當局未來在提交的法律文本中能明確提高相關刑罰,以突顯相關犯罪行為的嚴重性。

朱愛莉續指,除了依靠法律手段外,假結婚犯罪目的通常是為騙取本澳居留權。因此,當局可在現時居留許可審批的流程上增加一些調查程序,例如在簽發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前,增設面談或家訪等程序,以更多方法查核該婚姻的真實性,確保該居留是真正以家庭團聚為目的。而因應假結婚行為具隱蔽性,實際個案可能更多,而且不少涉案的本澳居民都是受到金錢或中介團夥引誘所致,她認為當局可以加多善用現時社區警務的功能,透過社團、社區警務主任等方式增加舉報途徑以及普法宣傳工作,藉以預防及阻嚇犯罪行為的發生。

此外,假結婚多涉及跨境犯罪與跨境取證問題,部分更存在跨境中介行為,她建議當局要持續善用現時粵港澳三地警方的溝通聯絡與情報交流機制,加強周邊地區的警務合作,視個案情況開展聯合行動,共同打擊假結婚犯罪及相關中介團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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