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個新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

為加強對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識別確認需要保護的對象,文化局新增55個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並於6月30日正式對外公佈。

是次列入清單的55個項目涵蓋多種類型,包括藝術表現形式及屬表演性質的項目;社會實踐、宗教實踐、禮儀及節慶;傳統手工藝技能等。當中,包括由文化局近年通過實地考察、口述訪談和專家評估的方式,系統地發掘與甄選的項目,亦有由本澳社群或個人發起申報的項目。上述項目的表現形式、存續狀況、文化價值均符合《文化遺產保護法》所訂的標準,經諮詢文化遺產委員會意見後,文化局將上述項目列入清單。

是次新增的項目,連同2017年首批列入清單的項目,累計有70個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文化局將會持續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研究及清單更新工作,以更好地保護和傳承澳門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項目的介紹,可瀏覽「澳門文化遺產網」(www.culturalheritag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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