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明天將會更加「閃耀燦爛」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全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將相關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中。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主要是針對下列4項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通過,過往不少包括鼓吹「港獨」的組織和骨幹分子紛紛表態退出「組織」,當中如香港眾志宣布即日解散,該組織成員羅冠聰、黃之鋒、周庭等更宣布退出香港眾志。雖然這些「禍港組織」宣布解散以及「港獨分子」表態退出,但並不能掩蓋和抹殺他們過往所作的「惡行」,以及已經對國家和香港社會所造成的破壞影響。

事實上,反觀他們當下的言行舉動,只能是充分印證出這些「港獨」組織及「禍港、亂港」分子,過往一直在從事著與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而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通過,一方面體現出包括香港居民在內的全國人民,對於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另一方面也體現出中央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堅定信心」。此外,隨著相關法律的通過,也說明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一切破壞香港社會繁榮穩定的人和事,都將隨之終結。

作為守護香港的重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確保香港社會長期發榮穩定的定海神針,也是確保香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保障。而隨著相關法律的執行,未來整個國家的安全將會得到更有力的保障,而香港不僅將會恢復過往的繁榮穩定,而且也將會發展得更好。

子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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