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發表聲明: 堅決擁護中央立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昨(30)日上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決定將之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自2020年7月1日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公佈實施,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堅決支持和擁護中央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穩定所作出的這一重要舉措。

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是確保「一國兩制」成功落實的關鍵。《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中央依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具體情況制定,既尊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促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管理體制和執行機制的建設和不斷健全,並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維護國家安全是保證國家長治久安、維護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長期繁榮穩定的必然要求,是包括香港、澳門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澳門特別行政區自2009年初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來,澳門特區政府有序開展相關執法工作和配套立法工作。2018年,澳門特區政府成立統籌和協調執行本澳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機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得到有效落實,維護國家安全取得了良好成效,也為繼續深入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

澳門回歸祖國以來,澳門特區政府團結社會各界弘揚愛國愛澳優良傳統,堅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推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應有義務。澳門特區政府所開展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下,取得了理想的效果,透過有效防範和抵禦外部勢力的干預,切實維護了中央對澳門的全面管治權和澳門特區的高度自治權及獨立司法權,澳門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得到了更好的保障,社會治安穩定、經濟繁榮發展、居民安居樂業。

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特區安全。澳門特區政府將在已有的工作基礎上,繼續健全和完善本澳維護國家安全體系所需的國安配套立法,並做好相關執法部署,持續提升社會各界和廣大居民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凝聚各界力量堅定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推動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同時,也與香港特區政府就相關制度及執行機制的健全和完善加強聯繫交流,以利兩地更好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共同為「一國兩制」構築更牢固的安全基礎,確保國家的可持續發展與港澳社會的長期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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